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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3月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10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陆徐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影响,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把控市场风险,增强经营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或最高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管理层编制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一并由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用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聘用殷心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把控市场风险,增强经营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白银等)。

  3、交易工具:商品期货及期权等金融工具。

  4、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满足公司套保业务需求的交易场所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5、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与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及下属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控和处理措施,合规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涉及白银、多晶硅等大宗商品,易受宏观经济形势、产业链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价格呈现较大波动。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影响,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把控市场风险,增强经营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及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或最高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3、交易方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白银、多晶硅等),并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满足公司套保业务需求的交易场所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开展交易,交易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及期权等金融工具。

  4、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本授权额度。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交易。尽管所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具体经营需求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方面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差值变动风险;保值率风险指现货资产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2、资金风险:公司期货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但在持有市场反向头寸较大,且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操作与技术风险:可能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以及操作人员操作失误,从而带来相应的操作风险。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期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控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以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商品期货及期权。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另外,公司将加强账户资金监管,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风险保证金比例;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4、公司将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将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做好套期保值预案。从基本面、技术面、信息面等方面分析市场潜在的风险,谨慎选择套保工具、套保合约、套保数量和操作策略。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大宗商品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提升风险防御能力。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陈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伟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

  陈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陈伟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用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殷心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殷心悦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其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98-66802555

  传真:0898-66802555

  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F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附件:殷心悦女士的简历

  殷心悦,女,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7月至2025年10月,历任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员、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10月至今,任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截至目前,殷心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殷心悦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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