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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 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云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27.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73.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57.2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15.81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4]02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8,586.46万元(含利息收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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