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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子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GMP符合性现场检查结果通知书》(编号:辽26010013)。本溪子公司生产基地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已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以下简称“本次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检查相关信息

  企业名称: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仙榆路6号

  检查范围:

  预防用生物制品: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冻干粉针剂)(狂犬原液一车间,狂犬原液生产一线)、(狂犬原液二车间,狂犬原液生产二线)、(注射剂一车间,分装一线)(注射剂包装车间);小容量注射剂:灭菌注射用水(疫苗稀释剂)(预充式)(注射剂三车间,分装五线)(注射剂包装车间)。

  检查结论:经综合评定,结果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溪子公司本次通过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标志着其生产基地已具备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商业化生产条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药品监管相关规范要求。本次检查通过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疫苗生产体系与质量管控能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持续提升公司在人用狂犬病疫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与优势市场地位,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有序推进产品生产与上市筹备各项工作。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尚需取得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后方可上市销售,产品具体上市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产品后续进展,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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