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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6-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26年3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刘许友独立董事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6-010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6-009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6-011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报酬

  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冯亦佳,2006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工作,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2年开始担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冯亦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涯,2014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工作,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2年开始担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涯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浩,2000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工作,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担任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浩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子公司法定审计服务、内控审计服务、集团季度报表汇报审阅服务及其他各专项报告鉴证服务,合计收费人民币424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不存在下降20%以上(含20%)或发生较大变动等情形。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毕马威华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6-008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于2026年3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文先生主持,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6-009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6-010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陈正文先生、李勘文先生、陈怡文女士、陈羽文先生、魏亦坚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 《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6-011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6-012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6-014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 产品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地区分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各渠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6-010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实际及预计2026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侨食品”)于2026年3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共有9名董事,9名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正文先生、李勘文先生、陈怡文女士、陈羽文先生、魏亦坚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递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陈怡文女士回避表决。表决结果:2票赞成,赞成票比例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房产及仓库的租赁、因租赁而形成的公共事业费、展会期间上海宝莱纳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餐饮宴会服务、零星销售公司的产品、向上海侨好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侨好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南侨(泰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代加工劳务、南侨油脂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品牌授权权利金。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性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包括:租赁价格参照周边厂房、仓储租赁报价确定,销售价格参照公司对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区间,采购价格依照关联公司对外销售的市价作为定价基础,许可协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制,定价公允。

  本公司所有交易均按照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6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51,867,156.98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2%。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6年度关联交易说明: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房产及仓库的租赁、因租赁而形成的公共事业费、展会期间上海宝莱纳餐饮有限公司提供的餐饮宴会服务、零星销售公司的产品、向上海侨好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侨好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南侨(泰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代加工劳务、南侨油脂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品牌授权权利金。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性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包括:租赁价格参照周边厂房、仓储租赁报价确定,销售价格参照公司对第三方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区间,采购价格依照关联公司对外销售的市价作为定价基础,许可协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制,定价公允。

  本公司所有交易均按照业务合同执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不区分关联或非关联交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侨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侨好食品”)

  法定代表人:陈怡文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78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厂房租赁,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餐饮设备、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厨房用品及设备、卫生洁具、清洁用品、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品)、食品添加剂的批发、进出口、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和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会议服务,会展服务,人才咨询(不含人才中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海侨好食品总资产126,634,270.28元,净资产62,129,880.07元。2025年度,上海侨好食品实现营业收入49,404,748.90元,净利润-14,348,337.70元。

  2、上海侨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侨好贸易”)

  法定代表人:陈正文

  注册资本:31,9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25号第三层D12部位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贸易咨询服务,食品添加剂、食品、酒、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化妆品、洗涤用品的批发、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展览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海侨好贸易总资产238,401,664.78元,净资产194,797,985.95元,2025年度,上海侨好贸易实现营业收入46,134,167.90元,净利润-12,120,053.10元。

  3、天津侨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侨好食品”)

  法定代表人:陈怡文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路52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加工、销售食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食品添加剂、机械设备、日用百货的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与食品加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会展策划及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天津侨好食品总资产2,108,180.43元,净资产2,140,036.60元,2025年度,天津侨好食品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130,858.40元。

  4、上海宝莱纳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莱纳”)

  法定代表人:陈正文

  注册资本:37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1397号5幢11层1110室

  经营范围:酒类经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海宝莱纳总资产63,074,459.93元,净资产21,313,105.95元,2025年度,上海宝莱纳实现营业收入84,807,540.27元,净利润1,429,706.84元。

  5、南侨(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南侨”)

  股权结构:南侨投控全资子公司

  公司类型:境外法人

  经营范围:(1)采用非商业方式购买、取得、接受、租赁、租用-购买、持有、占有、开发、使用和管理财产,包括由此产生的收益。(2)进行财产的转让、抵押、典当、交换和销售,但不采用零售业务、批发或出口以及业务模式方式。(3)贷款、请求商业银行或其他法人或其他金融机构透支额,发放有/无抵押的贷款或信贷,包括收到其他可转让票据提单签发、转让和背书信息。(4)在国内外设立分部或办事处。(5)同其他公司签署有限公司合伙人合作协议,成为其股东。(6)承担对他人的责任、义务和合同履行。按移民法、税法和其他法律要求,为进出国家个人提供担保,不采用商业模式。(7)有权按溢价签发股票。(8)从事即时及半即时食品业务,非动物饲养、生产大米产品,比如米线、米粉面、绿豆粉丝、通心粉、饼干、新鲜面包、甜面包、泡菜和水果、果酱、干果、熏果、罐装水果、罐装食品、糖果、乳脂糖、加糖水果和其他甜品。(9)生产调味粉、鱼露、酱油、豆饼、辣椒和西红柿酱。(10)烟草加工、制作椰子绳、麻绳、尼龙、棉绳和制革业务。(11)生产兽皮和类似材料、旅行包、手提包带、枪袋、烟盒、Sirt-防护型橡胶、橡皮、橡皮管、橡皮套,鞋套除外。(12)为总出口之目的生产衣服和鞋子。(13)生产薄棉纸、纸板、吸水纸、尿不湿、如厕纸、回收纸、纸箱、盒子、纸容器、薄棉纸产品、纸张和砂纸。(14)生产酸、碱、明矾、苏打、硫酸、钾、火药、烟火和炸药。(15)生产自然肥力、杀虫剂和驱蚊喷雾、杀菌清洗液、抛光液、化学产品(药品除外)、洗衣粉和干洗液。(16)生产化妆品、香波、香水、发乳、卷发水、漱口水和牙膏。(17)生产电气设备、电器零件、电池、光电池、电线、变压器和通信设备。(18)生产运动产品、办公设备、计算器和记账机。(19)上述所有产品牌的交易和出口。(20)为所述产品进口农业原材料。(21)为所述产品和生产进口包装材料(集装箱)。(22)为所述产品生产进口机械、机械工具和仪器。(23)生产出口冰激凌和所有冷冻产品,即奶油冰激凌、雪糕、混合口味冰激凌和各种冰激凌。(24)交易、进出口大米、玉米、木薯、木薯粒、咖啡、腰果、花生、豌豆、芝麻、蓖麻、棕榈油、大麻、棉花、载脂蛋白、农产品、包含在所有其他农作物中所述这些产品的所有商品。(25)米粉、所有大米产品类别以及在这些目标中提及的其他商品中所包含的生产所有食品类别成分的交易和出口。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泰南侨总资产5,156,545新台币千元,净资产4,493,547新台币千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泰南侨实现营业收入4,051,148新台币千元,净利润489,533新台币千元。

  6、南侨油脂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侨油脂”)

  法定代表人:陈正文

  公司类型:境外法人

  经营范围:乳品制造业;罐头、冷冻、脱水及腌渍食品制造业;烘焙炊蒸食品制造业;食用油脂制造业;面条、粉条类食品制造业;基本化学工业;其他化学材料制造业;工业助剂制造业;未分类其他工业品制造业;食用油脂批发业;工业助剂批发业;化学原料批发业;工业助剂零售业;化学原料零售业;国际贸易业;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南侨油脂总资产1,345,723新台币千元,净资产684,553新台币千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南侨油脂实现营业收入2,026,549新台币千元,净利润147,243新台币千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侨(开曼岛)控股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南新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国际”)、南侨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侨投控”)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陈飞龙、陈正文、陈怡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侨好食品、上海侨好贸易、天津侨好食品、上海宝莱纳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泰南侨和南侨油脂均为南侨投控全资子公司,故上述六家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采购商品、租赁、代垫费用、接受劳务、出售商品、许可协议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照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项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6-009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68,290.19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8,604,324.46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60,432.45元,加上母公司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53,009,651.30元,并扣除期中已分配之现金股利71,544,609.99元后,母公司实际可分配利润589,208,933.32元。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24,290,61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3,439,969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420,850,647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12,625,519.41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5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05%。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委员3名,实际参与表决委员3名,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5年,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务平稳。对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下提出的。董事会已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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