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18.98万元,因募投项目结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89.76万元(含利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1,712.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已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226.71万元(含利息,具体以结转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5月1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系公司通过优化产线布局方案,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整体产线设备的购置数量。同时,公司根据项目投入预算,与厂家预算报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对不合理项目进行删减,有效降低采购费用。此外,近年来国产替代加速,公司通过优先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方式,节约了募集资金。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系前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系公司在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上,优先选用国内供应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多方比价,控制采购成本,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的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
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节余资金金额为实际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 月 9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注4: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5: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为公司原有产能扩建项目,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承诺效益为项目完全达产下的年均效益值,故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为不适用。
注6: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旨在通过扩大全资子公司电芯产能,提升自产电芯使用比例,强化从电芯到电池系统集成产品的一体化协同效应。项目投产后,初期因自主研发的电芯处于市场推广阶段,客户开发与产品验证周期相对较长,产能未充分释放,导致单位制造成本偏高。同时,受锂电行业周期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与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自产电芯销售承压,最终导致该项目整体效益未达预期。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子公司东莞凯德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公司为上述东莞凯德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敞口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子公司东莞凯德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公司拟在0.50亿元额度内为东莞凯德采购货款产生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担保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凭证等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以上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0.50亿元,其中: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提供担保不超过10亿元,拟为子公司采购货款产生的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不超过0.5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需求确定。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或供应商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人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和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被担保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8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8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9日
公司代码:688345 公司简称: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101,149,5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08,860股后的股本100,840,64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68,12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0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系统和锂离子电芯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绿色的能源解决方案,电池系统业务涵盖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消费电子类电池、储能电池等,广泛应用于电助力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笔记本电脑、无人机、机器人、AGV、医疗器械、便携储能和户用储能等领域。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描述如下图所示: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两大类别,一类是锂离子电池系统,即由锂离子电芯、BMS、结构件等集合而成的电池系统产品,通过 BMS 对电芯进行管理,实现稳定、安全的充放电功能,包括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消费电子类电池和储能电池;另一类是锂离子电芯,即将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通过电芯生产工艺制成的最小充放电单元,其决定着锂离子电池系统的充放电倍率、高低温性能和循环寿命等重要指标,是锂离子电池系统的核心部件之一。
1、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
公司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为电助力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滑板车提供动力来源。公司轻型车用锂电池及相关应用示例如下:
2、消费电子类电池
公司消费电子类电池包括人形机器人电池、智能机器人电池、清洁电器电池、AGV电池、无人机遥控器电池、医疗器械电池和笔记本电脑电池等,部分产品示例及应用情况如下:
3、储能电池
公司储能电池主要用于户外出行及家庭应急供电等场景,部分产品示例及应用情况如下:
4、锂离子电芯
锂离子电芯作为最小供电单元,通过串联/并联组合形成各类电池组,是电池系统的核心组件。公司锂离子电芯部分产品示例情况如下: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依靠成熟的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体系,为客户提供锂离子电池系统和锂离子电芯产品,以获取合理利润。一是公司以自产或外购电芯、BMS、结构件等为基础,研发制造具有稳定充放电功能的电池系统集成产品,销售给境内外客户;二是采购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材料,通过电芯生产工艺制成锂离子电芯,供应至下游锂离子电池系统厂商。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以上产品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锂离子电池系统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锂电芯、电子元器件、五金及塑胶结构件等,锂离子电芯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镍钴锰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石墨、硅碳等负极材料,以及隔膜、电解液等。公司采购主要是按生产计划进行,PMC部门根据现有及预测订单、库存情况确认物料采购需求,并提交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PMC部门提供的物料采购需求下达原材料采购订单,由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管理及审批;采购部门完成原材料采购执行后,由品质部门负责材料验收,并将进料检验合格单提交给仓库,由仓储部门办理入库。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系统和锂离子电芯,其中锂离子电池系统产品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管理模式,除此之外,公司少部分通用型锂离子电池系统产品会备有少量库存,采用备货式的生产模式。
公司锂离子电池系统可应用在电动轻型车、消费电子产品、储能产品等不同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覆盖结构设计、BMS开发、SMT制造及成品组装等完整的研发与制造体系,成品组装采用柔性化生产线组织生产,可以实现不同型号产品线转线生产的快速切换,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锂离子电芯主要是圆柱形18系列和34系列产品,属于通用性较强的标准化产品,自动化生产程度较高,由子公司东莞凯德负责生产。产品特点决定了公司锂离子电芯采用“订单生产”和“库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订单驱动为主,并结合市场需求预测进行适度备货。
公司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少量非核心工序采用外协加工方式。公司外协加工主要为五金塑胶件加工和线束加工,属于技术含量不高和附加值相对较低的加工内容,公司为发挥专业分工和协作配套的优势,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通过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处理。公司选取的外协加工厂商具有独立、成熟的生产能力,采用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按照协议或订单列明的产品技术参数加工;外协加工产品批量供货前均需通过公司的严格检验,公司对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分为一般直销和 ODM 销售模式。一般直销模式下,公司与下游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订单实现销售,客户将公司自主设计、开发和生产的产品用于再生产或最终使用;ODM 模式下,公司自主设计、开发和生产产品,经客户确定满足其应用标准后,产品以终端客户品牌销售给用户。经销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贸易商下达的订单向其销售产品,贸易商通过其自有线下、线上渠道实现产品最终销售;第二类是公司与客户签署了代理协议的销售模式,公司对销售区域、销售数量、激励措施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客户开发及维护,合同订单获取、产品售后服务等工作,公司立足自身产品定位与市场优势寻找匹配客户,通常通过参加行业展会、潜在客户拜访、客户主动接洽等方式进行客户开发。凭借产品种类齐全、客户响应快速等优势,公司与众多海内外客户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销售区域遍布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东南亚、欧洲、美洲、非洲等全球多个地区。日常合作过程中,下游客户向公司下达订单,经公司确认后按订单的具体要求进行发货销售。
5、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合作为辅的研发模式,坚持以市场前沿技术、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应用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电池制造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动态。公司拥有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的成熟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了涵盖电芯原理、材料体系、产品设计、工艺工程、测试验证为一体的完整研发体系。公司的研发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立项、方案设计、设计实现、产品或工艺验证、试生产等阶段,通过对研发流程的有效管控实现研究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研发成果的产出率和转化率。
公司研发模式包括前沿性技术预研和市场驱动研发两类。前沿性技术预研方面,公司紧跟行业技术、下游市场需求和发展方向,组织研发团队围绕前沿技术攻关、新兴产品领域拓展、新材料、新工艺等方向开展战略性前瞻研究,夯实技术储备基础;市场驱动的产品研发主要为结合客户需求进行的产品研发,根据客户对技术参数、产品功能、应用场景等不同要求进行研究与设计,旨在匹配客户核心需求,从而有效提升客户合作的稳定性与黏性。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系统和锂离子电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于节能环保领域轻型电池细分行业的科技创新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的小类“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场景主要聚焦于轻型车、消费电子、储能三大领域。
①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
公司的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主要应用在电助力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VMResearch与营商电动车机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电动两轮车销量达到6,596万辆,其中中国是最大市场,销量达到4,950万辆,占全球销量的75.05%。
国内市场受《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落地和全国性“以旧换新”补贴影响,两轮车行业在2025年出现回暖。据营商电动车数据,2025年出货量达到6,370万辆,同比增长29.5%。当前我国电动两轮车电池主要为铅酸电池和锂电池。在电动两轮车市场,铅酸电池凭借其价格优势长期以来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但同时铅酸电池也存在能量密度低、使用寿命短、污染环境等弊端。相较于铅酸电池,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续航能力强、使用寿命长、环保及质量轻等优点,已在中高端两轮车领域得到普遍应用,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高。起点研究院(SPIR)的数据显示,当前电动两轮车的锂电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2023年仅为5.5%,但未来有广阔的增长空间,起点预测,2029年中国电动两轮车的锂电渗透率达到35.2%。
由于欧洲骑行文化历史悠久、骑行基础设施完善,美国户外活动氛围浓厚,而日本多为丘陵地形且人口老龄化严重,有较大辅助出行需求,因此欧美、日本等市场的电动两轮车主要以电助力自行车为主。据LEVA-EU、経済産業省生産動態統計、PeopleForBike数据,2024年,由于海外通货膨胀、市场竞争加剧、生产商去库存等因素,全球三大市场欧洲、日本、美国的电助力自行车出货量略微下滑至604.56万辆。2025年,行业开始回暖,全球三大市场电助力自行车出货量预计达到673万辆,同比上升11.32%。
此外,印度、东南亚、非洲等电动两轮车新兴市场加速燃油车电动化转型,经济发展叠加政策补贴推动油改电,越南、卢旺达、埃塞俄比亚等国家甚至出台程度不同的燃油车禁令,有望成为行业下一增长极。根据Clean Mobility Shift数据,2025年印度电动两轮车出货量达到127.09万辆,同比增长12.09%。东南亚和非洲也增长迅猛,涌现出一批迅速扩张、已具巨头雏形的新兴企业:越南本土最大的两轮车企业Vinfast在2025年前三季度就已售出23.45万辆电动两轮车,同比增加489.18%;非洲SPIRO已将其电动摩托车与配套的换电业务拓展至非洲8个国家,成为非洲最大的电动摩托车企业及两轮车换电运营商。
②消费电子类电池领域
消费电子可以分为以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为代表的传统消费电子领域和以可穿戴设备、AR/VR设备、无人机、机器人、智能家居、家用小电器等产品为代表的新兴消费电子领域。传统消费电子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增速放缓;而新兴消费电子领域依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得益于AI技术的整体崛起和开源大模型的涌现,目前各新兴消费电子厂商都在积极布局,探索与AI大模型实现协同发展的方向。其中,智能机器人发展势头尤为迅猛,作为桥梁连接数字智能与物理世界,成为这一波AI融合浪潮中最具代表性的落地形态。Morgan Stanley预测,2024年全球机器人出货量约为2,100万台,并将在2030年达到9,300万台,期间CAGR达到28.15%。其中,具身智能机器人凭借其通用性、训练数据易得性等特点,已成为机器人领域中市场空间最为广阔的细分赛道。根据IDC机构,2025年全球人形机器人市场迎来快速增长阶段,出货量约为1.8万台,销售额约4.4亿美元,同比增幅达到508%。
③储能电池领域
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各国发展主旋律,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趋势下,能源消费转型将成为低碳发展的稳固基石,储能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储能产品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成为万亿级的赛道。公司主要聚焦于便携储能、家庭储能、工商业储能等用户侧储能细分领域。根据高工(GGII)数据,2024年全球用户侧储能出货量达到60GWh。其中,便携储能增速相对平缓,但应用场景和容量范围不断拓展,满足终端用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家庭储能在2024年去库存后释放新需求,澳大利亚、波兰、捷克、匈牙利等国家通过补贴降低用户采购门槛又进一步刺激需求增长;工商业储能海外市场成为新增长极,欧洲等电力市场成熟度高的地区,工商业储能在发挥削峰填谷作用的同时,与电力市场交易紧密结合;亚非拉等发展中地区因电力基础设施薄弱,储能已成为保障生产、生活的刚需。
(2)主要技术门槛
①锂电池系统
锂电池系统作为直接触达终端用户的直接产品,承载着最集中的用户感知,是品牌竞争力最直观的体现。面对多元且迥异的锂电池系统应用场景,研发团队同样需要从具体场景出发,多方位反向定义电池系统。以此定义对产品开发进行指导:从电芯的精准选型与适配,到BMS软硬件的深度协同以达成高精度管控,再到基于全场景仿真的安全架构设计与数字孪生驱动的路载验证,通过全链条的定制化开发锚定最适配的方案,并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全程可追溯。在此基础上,制造团队需将每一套解决方案精准落地、高效转化为稳定可靠的量产产品。此外,企业还需要紧密追踪政策法规、市场需求及环保标准的动态演变,以持续的技术迭代应对外部变革,从而筑牢企业核心竞争力。
②锂离子电芯
锂离子电芯是锂电池的核心功能单元,其研发与制造涉及材料科学、电化学及精密制造等多领域技术,技术集成度高、工艺复杂。研发和制造团队需要从具体场景出发,深度解构终端应用场景需求,以此指导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关键材料选型与配方开发,同时开展结构设计与工艺开发,并依托模拟仿真和原型试制,进行多轮测试验证与性能优化,最终完成量产工艺导入和全生命周期验证,确保产品具备卓越的市场竞争力。这一过程不仅对人才储备与资源投入设定了极高的门槛,更要求研发与制造团队必须与下游行业同频共振,持续推动生产技术、设备及行业规范的迭代升级,从而不断巩固企业的核心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绿色的能源解决方案,主营业务涵盖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消费电子类电池、储能电池和锂离子电芯,形成了从电芯到电池系统的全产业链布局,已成为轻型车用锂电池领域代表性企业之一。根据起点数据,公司2024年轻型车用锂电池出货量在中国两轮车锂电池系统出货量中位居行业前三名。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证明,公司主要产品电助力自行车用锂电池模组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市场占有率位列国内第一,全球前三。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和快速高效的售后服务,通过了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严格检验标准,在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积累了法国Manufacture Francaise、美国Aventon等一批优质的电助力自行车客户资源,已与老牌电动两轮车企业如本田、宗申、雅迪、台铃等保持多年稳定合作,并成功开发了九号、虬龙、Vinfast、SPIRO、小牛等新势力电动两轮车客户,以及小哈换电等两轮车换电运营领域的头部企业。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重点开发智能机器人领域,与云鲸智能、普渡科技、海柔创新、极智嘉机器人、斯坦德机器人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2025年,公司智能机器人电池出货量突破200万组,智能机器人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速达100%。同时凭借多年来的智能机器人行业应用经验,逐步切入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目前与智元创新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已送样相关产品,预计2026年内量产,与逐迹动力合作开发的电池已实现批量出货。此外,公司在储能产品领域开发了Harbor Freight等知名客户,为该等企业提供便携储能电池。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密切跟踪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积累,提升研发水平,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科研力量。公司的电助力车用锂电池荣获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电池管理方法、系统和装置”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的中国专利优秀奖。近年来公司荣获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锂电储能器件智能管理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东莞市储能及轻型动力产业链“链主”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将持续以科技创新推动业务发展,耕耘轻型车领域,不断提高在轻型车锂电池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应用领域,布局新兴消费场景和差异化储能产品,并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具有竞争力的锂电解决方案引领者”。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政策引领产业升级,行业迎结构性增长机遇
①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全面落地,加速锂电池高质量发展
2025年12月1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国标全面落地。新国标对产品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聚焦安全性能提升,通过限制整车塑料件重量占比、推动鞍座及电池盒等关键部件采用阻燃材料,并强制配备具备防篡改功能的电池组、控制器及限速器,从源头强化产品本质安全;另一方面,新国标加速行业智能化升级,明确要求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安全监测等功能,推动电动自行车向网联化、智能化方向演进。
总体来看,新国标对产品的安全性与智能化水平提出了更高门槛,对锂电池这一关键零部件也提出了更高门槛,将加快落后产能出清,推动锂电池行业从低层次价格竞争转向技术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长期而言,这将显著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行业集中度,重塑市场竞争格局,为具备技术储备和合规能力的企业带来结构性增长机遇,助力行业构筑更加规范、安全、可持续的发展生态。
②人形机器人政策红利释放,锂电池核心动力源市场空间广阔
2023年10月,工信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首次将人形机器人纳入国家战略范畴,为产业绘制了“2025年体系初步建立、2027年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长期发展蓝图。2025年,“具身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其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的重要方向。与此同时,全国各省市相继出台具身智能机器人专项政策或行动计划,加速产业布局落地。
锂电池作为具身智能机器人的核心动力源,对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商业化落地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及地方层面人形机器人发展政策的密集落地,机器人产业规模化应用进程有望加速,将为上游锂电池行业开辟新的增长空间,作为机器人的“心脏”,锂电池市场需求有望持续释放,进而为公司相关业务带来广阔的发展机遇。
(2)新材料技术路线产业化进程全面提速
①固态电池技术突破加速
凭借在能量密度、安全性和循环寿命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固态电池持续引领全球电池技术变革方向,被视为未来高端电动汽车、具身智能机器人等领域的理想动力源。2025年,我国固态电池领域取得里程碑式进展,产业化进程明显提速。从产业布局来看,头部企业持续加大投入,多家企业明确全固态电池量产时间表,国家及地方政府也通过重大研发专项、产业基金等方式持续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但与此同时,固态电池产业化仍面临技术、工艺和成本三大挑战,距离大规模量产仍需时间。
②钠离子电池进入产业攻坚期
在全球能源转型加速、锂资源价格波动加剧的双重因素驱动下,钠离子电池凭借其成本优势和资源可控性,在储能等场景展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2025年,多家锂电头部企业相继发布钠电池产品,钠电池已从技术开发阶段迈入产业化攻坚期。根据ICC数据,2025年中国钠离子电池产量达到3.45GWh,同比增长96.02%,钠电池正式驶入规模化产能释放与商业化落地并行的快车道,成为锂电体系的重要补充力量。
(3)欧盟新规重塑市场竞争格局
2025年,《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的实质性落地执行,对全球产业链尤其是出口至欧盟市场的电池产品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方面,欧盟新规对电池产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出了极高要求,推动产业链从源头竞逐绿色升级;另一方面,法规通过强制推行“数字电池护照”,将行业的透明化与可追溯性标准提升至新高度,成为企业进入高端市场的差异化竞争筹码。
总体来看,欧盟新规对电池产品的碳足迹透明度和供应链合规性设置了更高准入门槛,将加速不具备合规能力的产能退出海外市场,推动行业从单一的价格竞争转向涵盖低碳技术、数据管理与绿色智造在内的综合实力竞争,真正具备全球交付能力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市场话语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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