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9.32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9.32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72.96万股至2,145.9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至1.9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 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 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 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3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32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72.9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15,520,766股的比例为0.96%;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32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45.92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实施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本次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9.32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2,145.9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2%。按照截至2026年3月9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数据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若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9.32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1,072.9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按照截至2026年3月9日公司股本结构数据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份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回购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按合并报表口径,公司总资产为215.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4.73亿元,货币资金为21.36亿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5年9 月30日总资产的0.93%、货币资金的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9%。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预计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后续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本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6年03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3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6年3月24日及2026年3月26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5。
2、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被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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