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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公告编号:2026-01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目的:规避和防范公司因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或利率等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投资品种:公司本次开展的衍生性商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拟开展于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亿元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

  ●  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衍生性商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开展2026年度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期间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总体额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由于公司经营中外币收付汇、外币存贷款金额较大,且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增大,为减少汇率或利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带来的风险,以实现公司目标利润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

  二、 拟开展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本次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因业务所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或利率等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通过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前将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或者利率等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开展的衍生性商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以及其他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等业务。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在符合公司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制度规定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拟开展于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亿元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将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限额内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会审议。

  三、 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制度已同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 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鉴于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衍生性商品交易,由财务总监负责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管理职责,由财务处负责审批后的交易执行,并由审计处负责监督相关交易的实际运作。公司将从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司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进行规范,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参与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 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衍生性商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二) 内部控制风险: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 公司已制定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的相关制度,从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交易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公司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进行规范,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二) 公司财务处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具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三) 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七、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开展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公告编号:2026-015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业富联”)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人员信息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

  3、 业务规模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5、 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 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九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伟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庄浩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管坤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人民币1,126万元,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增长,相关审计工作投入的工作量增加所致。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普华永道中天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为依据,已包含代垫费用和流转税及其附加费。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普华永道中天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和职业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事务所和项目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38 证券简称:工业富联公告编号:2026-012号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1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69,530,0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20,428,416.7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989,100.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16,439,316.5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275,449,276.85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0,239,935.2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295,689,212.10元;以前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0元,本报告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0元已全部收回;以前年度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2,469,240,299.05元,本报告期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22,919,511.56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人民币2,492,159,810.61元;以前年度支出手续费人民币62,960.57元,本报告期支出手续费人民币200.00元,累计支出手续费人民币63,160.5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12,846,754.44元。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2018年5月30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富桂、深圳富华科、南宁富桂、富联天津、郑州富泰华、鹤壁裕展、武汉裕展、河南裕展、深圳裕展、济源富泰华、晋城富泰华、山西裕鼎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号))。据此本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号))。

  经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11月9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由鹤壁裕展变更为武汉裕展。(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号)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号))。据此公司、武汉裕展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号))。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南宁富桂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2号))。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郑州富泰华和深圳裕展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号))。以上增资均沿用2018年首次增资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以及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下属子公司现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在剩余资金全部转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后进行注销。(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2020年8月6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号))。公司将下属子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算并划转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了原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号))。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富联天津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号))。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深圳裕展、郑州富泰华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号))。

  经2021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及延期。(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分别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富桂、南宁富桂、富联天津、杭州统合、海宁统合、深圳裕展、郑州富泰华、河南裕展、济源富泰华、晋城富泰华、山西裕鼎、鹤壁裕展、兰考裕展、深圳智造谷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为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号))。2021年7月2日,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高端智能手机机构件精密制造加工项目”,由子公司富联精密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联赣州”)负责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号)。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上述实施主体,为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为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3年 7月1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号)。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及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深圳富桂增资21,35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2号)。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号)。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号)。公司、公司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广发银行于2025年8月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8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及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及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号)。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2025年8月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工业富联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一日

  释义:

  

  附表1: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等8个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2:高端智能手机机构件精密制造加工项目等3个募投项目由于项目总体尚未整体完工,各募投项目产生的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计算得出,因此本年度无法按照《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所披露的内部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3:新世代高效能运算平台研发中心项目,旨在研究高效能运算服务化的模型和体系架构,为未来高效能运算设备制造及服务的发展奠定基础。为符合 相关法规要求以及更好的适应全球市场环境,公司已将云计算及高效能运算研发团队建置在中国台湾和美国,并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项目支出。从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决议终止该募投项目,相关研究方向继续通过自有资金投入。截至2021年3月20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18.65万元,为购置项目所需存储器、检测设备费用,已购置设备后续将由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富桂用于日常生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现有项目的实施及新项目的建设。

  注4:5G及物联网互联互通解决方案项目(深圳富华科),旨在加强对5G技术的研发,实现对5G前瞻技术、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的动态跟进,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创新和竞争优势。随着全球通讯迈入5G时代,预期5G应用带来的流量暴增,将带动包括Wi-Fi6、SD-WAN、400G交换机等下世代通讯产品的发展,下世代通讯技术的协同研发需求更为迫切。5G、Wi-Fi6、光通讯、智能家庭等应用的发展,使得原有专注于5G与工业互联网技术研发的项目方案已无法适应下世代通讯技术协同研发的需求。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技术发展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终止“新世代5G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研发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新设的“下世代通讯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注5: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深圳富桂)旨在帮助公司针对边缘层所采集及集成的数据,通过云网的存储传送及硬件集成虚拟化,将数据及视频影像进行分类、分割、分解、分析等,进而分享到工业应用平台,实现智能工厂全面网络化、云端化、平台化,全面构建物与物、机器与机器、机器人与无人工厂间的全自动化智能制造。鉴于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工业互联网相关技术不断进步、应用场景不断变化,同时国内国际形势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受到技术研发难度、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有所延缓,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客户订单情况逐步推进项目建设,因此致使 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基于审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终止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深圳富桂)”,相关研究方向继续通过自有资金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6,435万元,为购置项目所需设备费用,已购置设备后续将由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富桂用于日常生产建设用途。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现有项目的实施及新项目的建设。

  注6: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超精密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深圳智造谷)需结合新一代通信技术及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及智能控制与工业互联网技术要素的边缘协同技术,围绕精密工具核心技术包括精密装备、智能工具、先进材料研发等方向投入研发,实现该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突破。该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由于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变化影响,全球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建设。因此,公司认为未来该项目可能存在建设周期延长、成本代价逐步增加等不利 因素,所以进行了项目调整。基于审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终止实施“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超精密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相关研究方向继续通过自有资金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的建设。

  注7: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建置项目(深圳富桂)旨在进行高效运算云服务及超高速网络链接设备采购扩容升级,为公司提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基础设施。受近年来国际形势变化影响,项目相关设备的采购计划推进缓慢,致使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基于审慎原则和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高效运算数据中心建置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新一代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

  注8: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深圳裕展)、高端手机精密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建项目(郑州富泰华)、高端手机机构件升级改造智能制造项目(河南裕展)、高端手机机构件精密模组全自动智能制造项目(河南裕展)、智能手机精密机构零组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富联济源)、智能手机机构件无人工厂扩充自动化设备项目(晋城富泰华)、智能手机精密机构件升级改造项目(富联山西)、智能电子产品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富联山西)、高端移动轻量化产品精密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富联鹤壁)、数字移动通讯设备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富联武汉)、5G高端智能手机机构件智能制造项目(富联兰考)等11个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分别为3,285万元、1,022万元、317万元、5,538万元、2,544万元、3,032万元、5,004万元、888万元、1,741万元、500万元,上述差异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继续用于募投项目。上述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与非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本年度实现的收益为募投项目整体产生的营业收入。上述项目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南宁富桂)等12个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此12个项目进行结项。

  注9:5G高端智能手机暨精密机构件创新中心项目(深圳裕展)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按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此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为336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注10:补充营运资金募投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为1,075万元,系补充营运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注11: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南宁富桂)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3,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21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784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公司已将此部分节余募集资金2,78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12: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深圳富桂)于2024年3月10日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此项目进行结项。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与非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本年度实现的收益为募投项目整体产生的营业收入。

  注13: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设备更新项目(南宁富桂)和网络通讯设备产业化(二)设备更新项目(南宁富桂)于2024年1月31日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此项目进行结项。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与非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本年度实现的收益为募投项目整体产生的营业收入。

  注14: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置项目(富联天津)和云计算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富联天津)于2024年12月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前述项目进行结项。云计算设备产业化技改项目(富联天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与非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本年度实现的收益为募投项目整体产生的营业收入。

  注15:下世代通讯产品研发中心项目(深圳富桂)于2025年8月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已对前述项目进行结项。

  附表2: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工厂改造项目等3个募投项目由于项目总体尚未整体完工,各募投项目产生的内部收益率需待整个项目周期结束时计算得出,因此本年度无法 按照《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更及延期的公告》所披露的内部收益率评价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2:5G高端智能手机暨精密机构件创新中心项目等3个募投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3: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公司将智能工厂改造项目(海宁统合)的一亿元募集资金调整至下世代通讯产品研发中心项目(深圳富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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