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黎展先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年3月9日,过户股数43,185,6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毛毯为主的家用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不涉及人工智能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收购方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36个月内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集团”)、实际控制人郑期中与受让方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探迹远擎”)于2025年11月11日签署《关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真爱集团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探迹远擎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3,18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协议转让价格为 27.74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同时,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探迹远擎拟向上市公司除探迹远擎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1,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真爱集团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8,734,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1%)有效申报预受要约(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合称“本次交易”)。自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真爱集团放弃前述承诺预受要约18,734,4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的表决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探迹远擎将拥有上市公司29.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1.61%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探迹远擎,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黎展先生。
本次交易完成后,探迹远擎将拥有上市公司44.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持股情况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要约收购上限及承诺预受要约上限计算,实际情况以最终要约结果为准),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1.61%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 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26年3月9日,过户股数43,185,6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自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真爱集团放弃其承诺预受要约18,734,4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的表决权。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前后,转让双方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已完成,探迹远擎拥有上市公司29.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1.61%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探迹远擎,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黎展先生。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毛毯为主的家用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不涉及人工智能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收购方探迹远擎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36个月内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探迹远擎后续将向上市公司除探迹远擎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1,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真爱集团承诺以其所持上市公司18,734,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01%)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前述要约收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探迹远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黎展先生。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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