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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牢织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

  ■ 朱宝琛

  在日前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提出,“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着力扎牢织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安全网’”。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目前,A股市场投资者已经超过2.5亿,95%以上都是中小投资者。然而,数量庞大的中小投资者,在信息获取、风险识别、价值判断等方面处于劣势。因此,要把投资者权益保护贯穿市场发展全过程、各环节,以凝聚市场信心、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其一,扎牢织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离不开法律和制度的保障。

  当前,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律工具箱已经较为丰富和充实,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同时,一系列制度创新相继推出且落地见效,有效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比如,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实践突破,进一步强化证券民事责任追究,有效遏制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毒瘤”。特别是“默示加入、明示退出”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原告投资者人数,“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另外,还可以将众多投资者的索赔请求通过一个诉讼程序一揽子解决,极大提升诉讼效率。

  其二,扎牢织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离不开监管的持续发力。

  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管坚持“零容忍”态度,落实“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保持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压缩了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同时,立体化追责体系的构建,让违法违规者“无处遁形”。

  结合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来看,2025年全年,查办证券期货违法案件701件,罚没款154.7亿元,监管执法质效有效增强,形成了“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强大震慑。这有助于形成“伸手必被捉、违法必重罚、受损有赔偿”的完整闭环,筑牢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根基。

  其三,扎牢织密投资者保护“安全网”,离不开多方协同。

  投资者保护不是监管部门的“独角戏”,需要市场参与各方协同发力,形成“监管引领、市场参与、社会监督”的投保格局。

  上市公司应坚守法治诚信、契约精神,履行信义义务和受托责任,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各项权利;中介机构应切实履行好“看门人”职责,坚守职业道德,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义务,提高执业质量,守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投资者要提升自我素养,特别是面对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切忌盲目跟风投资。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投教基地、媒体等应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元化、个性化的投教活动,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指导,助力投资者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把投资者保护“安全网”织得更严密、更牢固,才能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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