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原燃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 交易品种:包括钢材、铁矿石、焦煤、焦炭、硅锰、硅铁、铜、锌、镍等钢铁产业链相关品种。
● 交易工具:国内期货
● 交易场所:境内的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政策、市场、基差、资金、操作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利用期货和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企业风险,增强经营稳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2026年拟继续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原燃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二)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品种包括钢材、铁矿石、焦煤、焦炭、硅锰、硅铁、铜、锌、镍等钢铁产业链相关品种。
(三)交易工具和交易场所:具体工具包括国内期货,交易场所为境内的期货交易所。
(四)套期保值规模: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权利金(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权利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不包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即最高持仓规模)不超过对应实货的价值,且不超过年度预算的原料采购量或钢材销售量的30%。
(五)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配备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业务人员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判断能力、衍生品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核心成员拥有长期期货、现货市场从业经历。
(六)套期保值额度使用期限:有效期自公司股东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3月。
(七)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2.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若价格预测发生错误,可能给公司造成衍生品单边损失。
3.基差风险:由于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都是波动的,在期货合同的有效期内,基差也是波动的。基差的不确定性,对套期保值方案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4.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头寸过大,在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存在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5.操作风险:期货交易的即时性比较强,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经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度、风险处理及报告管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已成立期货业务领导小组,配备专业人员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以保障套期保值业务规范运作,确保生产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3.公司将加强对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价格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四、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钢铁产业链相关产品,主要是为了规避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针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六、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求,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原燃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拟继续开展期货衍生品交易,以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0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71,428,57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0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8.20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6]6438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2月1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8.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55,047.8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744,950.3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1,428,57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26,316,379.37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公司(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高新科技支行(乙方)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注:中国工商银行柳州市北雀路第二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高新科技支行辖属二级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高新科技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本协议需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105455219300016886,截止2026年2月12日,专户余额为?298,499,998.20元(大写:贰亿玖仟捌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捌元贰角整)。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柳钢股份2800mm中厚板高品质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20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若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理财产品的,甲方应要求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及丙方共同签署《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齐百钢、王琦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7年12月31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丙两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十一、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31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31日
至2026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和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并向每位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提醒信息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通道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前述证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提前一天联系公司;会议当天请携带上述对应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现场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开始时,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8
联系人:韦京华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与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相关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注:其他关联方为与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控股股东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注:(1)其他关联方为与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控股股东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上述关联交易2026年度预计总额,在各类交易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相差较大的原因是基于市场需求、行业政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进行的预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公司除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为合并数据外,其余均为单户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矿国链(广西)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联营企业,其余关联方均为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上述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购买或销售物资、提供或购入商品及自制半成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
(二)定价原则: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柳钢股份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春宁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卢春宁先生需回避表决。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6-010)及《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6-011)。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定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下列事项:
(1)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柳钢股份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12)。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获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428,571股。公司已于2026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的股份总数由2,562,793,200股增加至2,634,221,77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62,793,200元增加至人民币2,634,221,771元。
二、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及时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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