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订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等事宜。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的,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或其附件中(如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治理制度(草案)在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现行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即同时自动失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相应治理制度继续有效。
二、关于修订和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等香港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并与经修订的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后适用)相衔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制定、修订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第1-2项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第3-12项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适用。同时,为保守公司秘密和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上述制定或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草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附件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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