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86,747,20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0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非公司第一大股东。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和2026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21,414,271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5%,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3月11日)实施。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11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909,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由86,747,202股变动为67,837,400股,持股比例由6.08%下降至4.75%。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14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性质变更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6年2月9日为授予日,以13.6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35.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291人授予2,766.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3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35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12日出具了《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2月11日验资报告》(XYZH/2026BJAA11B0008号),截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实际收到3名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参与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4,767,000.00元。
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35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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