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6-临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向工商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向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源燃气提供3亿元的担保。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2027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源燃气办理银行借款业务已提供担保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源燃气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业务与工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工商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者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源燃气是公司主营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其2026年更好的运营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各项经营活动按计划进度全面实施,公司对天源燃气提供新增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644,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6.4535%;其中:为公司子公司天源燃气担保余额32,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3213%;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32,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945%;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58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7.8377%。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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