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6版)
本次发行价格22.6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摊薄后静态市销率为80.98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静态市销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0,00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0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614.8144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6.15%,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差的385.1856万股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5,985.185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1.04%;网上发行数量为1,400.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8.96%。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7,385.1856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68元/股,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未超出四数孰低值。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01,457.2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2.68元/股和10,000.0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226,800.00万元,扣除约15,326.85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11,473.15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6年3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3月16日(T日)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6年3月17日(T+1日)在《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可以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其他投资者按照最低限售档位自主申购。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
档位一(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9个月、限售比例65%):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5%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65%的股份限售期为9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档位二(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4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档位三(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2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8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2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A类投资者可自主申购上述三档位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B类投资者仅可按照档位三申购。申购限售档位为投资者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限售档位,如申购阶段与初步询价阶段提交限售档位不一致,将以初步询价阶段为准。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安排;如果申购档位一、档位二的投资者较少,初步配售后无法满足整体限售比例要求,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相应提高档位三的限售比例、直至满足网下发行部分整体限售比例不低于40%。对于选择档位三的网下投资者,其最终限售比例及限售期限以《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内容为准。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截至《招股意向书》公告日,公司尚未盈利。如公司上市时仍未盈利,将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但需特别注意,发行上市阶段,公司可能因业务发展等因素在上市时实现盈利,进而不纳入科创板成长层,其适用的信息披露要求或其他监管安排也将相应调整。公司上市时的盈利情况与是否纳入科创成长层等信息将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海通君享科创板视涯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1号资管计划”);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网投基金”);
4、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产投资本”)、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创投”)、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临港”)、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冠宇”)、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石创新”)、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
(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证裕投资系保荐人相关子公司,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君享1号资管计划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中网投基金系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作为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投资符合其基金设立批复中明确的重点投向及基金定位;本次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支持的重点行业与产业、符合国家重点战略规划,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的具体要求。中网投基金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合肥产投资本、浦东创投、中微临港、珠海冠宇、影石创新、奥来德系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均符合以下选取标准:
1、在产业链上游关键设备、核心材料或重要工艺环节具备较强技术实力或资源优势,能够保障关键设备及材料等的稳定供应,并通过工艺协同、技术适配等方式提升生产效率或降低制造成本及相关费用,通过持续经营协同增强供应链安全性和成本管控能力。
2、具备较强品牌影响力、渠道资源或核心客户基础,能够通过产品协同开发、客户导入及市场拓展等方式提升发行人产品在重点应用场景中的渗透率和市场占有率,预计能够持续带来订单增长和营收增量,促进规模效应释放。
3、具备较强的产业资源整合能力或区域要素保障能力,能够在本次募投项目所在重点区域及未来主要产能建设推进中,在基础资源保障、协调产业资源对接及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支持;同时,具备长期持有意愿以及与发行人建立中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和安排,从而增强发行人长期价值创造能力。
以上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截至本发行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6年3月13日(T-1日)公告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
(三)获配结果
2026年3月12日(T-2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68元/股,本次发行股数为10,000.0000万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226,800.00万元。
依据《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证裕投资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3%,但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证裕投资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300.0000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的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3月20日(T+4日)之前,依据证裕投资缴款原路径退回。
截至2026年3月11日(T-3日),全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3月20日(T+4日)之前,依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缴款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3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曾章和、丰华、孔杰、刘波作为君享1号资管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均承诺其获配份额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四)战略配售回拨
依据2026年3月6日(T-6日)公告的《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0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614.814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6.15%,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差的385.1856万股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五)限售期安排
证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君享1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曾章和、丰华、孔杰、刘波作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为全力支持公司发展,上述人员作为君享1号资管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均承诺其获配份额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其他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中网投基金、中微临港、珠海冠宇、影石创新及奥来德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肥产投资本及浦东创投出于长期看好发行人投资价值的考量,并希望与发行人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因此均承诺其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8,858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19,913,08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T日)9:30-15:00。
《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申购限售档位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限售档位,如申购阶段与初步询价阶段提交限售档位不一致,将以初步询价阶段为准。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6年3月18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公告违规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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