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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5版)视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7版)

  

  (上接C5版)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23.26元/股(不含23.26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3.26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低于2,800万股(不含2,8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3.26元/股且拟申购数量为2,800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报时间晚于2026年3月11日14:23:01:145(不含2026年3月11日14:23:01:145)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23.26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量等于2,800万股,且申报时间同为2026年3月11日14:23:01:145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7个配售对象。按以上原则共计剔除337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18,81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20,637,870万股的2.998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48家,配售对象为8,901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拟申购总量为20,019,060万股,网下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574.83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拟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和限售档位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

  期货公司

  3、剔除后的不同限售档位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其他投资者(B类投资者)按照最低限售档位自主申购。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1)档位一(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9个月,限售比例65%):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2)档位二(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4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3)档位三(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2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上述三种档位中不同限售档位,B类投资者仅可申购档位三。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部分后不同限售安排的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按限售档位类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68元/股。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未超出四数孰低值23.1294元/股。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可以不披露发行市盈率及与同行业市盈率比较的相关信息,但应当披露市销率、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估值指标。因此,本次发行选择市销率作为估值指标。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销率为:

  1、72.89倍(每股收入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80.98倍(每股收入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本次发行价格乘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为226.80亿元,不低于100亿元,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4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22.68元/股,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5家投资者管理的43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2.68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05,980万股,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4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8,858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9,913,08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3,555.91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及限售档位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申购限售档位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限售档位,如申购阶段与初步询价阶段提交限售档位不一致,将以初步询价阶段为准。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6年3月1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5.25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6年3月11日(T-3日)。

  注1:T-3日公司市值=T-3日股票收盘价*T-3日公司总股本。

  注2:索尼对应各指标均以美元计价,索尼2024财年期间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三星电子对应各指标均以韩元计价。

  注3:可比公司的市净率算术平均值计算剔除极值索尼、三星电子、京东方A。

  注4: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下转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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