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6年3月9日公司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邓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9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由董事会进行审议。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公司拟定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事项进行调整,据此编制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应承诺,分别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承诺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认为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议案》
鉴于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简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提交申请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
董事会认为:公司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系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促进项目高质量推进,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调整;同时该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予以结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3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9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7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议案》。鉴于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智能算力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636.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6,624.088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9,130.1959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493.89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25004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2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简称“原项目”)的募集资金63,786.54万元全部变更用于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智能算力中心项目一期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为保证项目更加高效有序推进,智能算力中心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了少量工程变更,工程建设费用投资额增加;同时在原有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契合产品加工制作需求,经过设备精细化选型、功能配置、招投标与洽谈等,设备购置实际投资金额节省,本项目最终投资总额调整为99,216.89万元,最终项目总投资额略有降低。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调整系公司智能算力中心项目一期优化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使用。截至2026 年2月28 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
1、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已签订合同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之和超过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因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所致。
2、 已签订合同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用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设备、公共设施等验收和质保尾款。
3、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没有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上午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内部发展所需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调整本次调整。同时,该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予以结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下午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一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系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促进项目高质量推进,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调整;同时该项目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予以结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并结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6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4,773,176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52,950.00万元,并假设发行价为67.74元/股(即假设以2025年9月30日为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为67.74元/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37,341,305股。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仅为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扣除库存股的总股本823,586,906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快报,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7,314.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6,754.1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和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分别假设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业绩快报财务数据的基础上下降20%、持平、增长20%三种情形分别进行测算。
该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使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存在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此外,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投资项目市场潜力较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能力。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人工智能计算HDI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顺应行业市场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
其中,人工智能计算HDI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优化公司产品产能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能力,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支撑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需求,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拥有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团结合作的专业管理团队,由PCB行业专业技术研发人才、营销人才和各类管理人才组成,具有长期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对行业技术发展方向、新兴市场需求有着前瞻性洞见。同时,公司实施了薪酬改革和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凝聚力,有效激发了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并持续吸引优质人才的加入。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7,564人,其中技术人员1,759人,生产人员5,353人,销售人员103人。充足的人才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的高效推进及预期成果的顺利实现。
2、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为桨、创新为帆,紧随全球核心客户的技术迭代节奏,技术实力稳居行业前列。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完备研发平台,公司长期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系统掌握大尺寸印制电路制造技术、高阶微盲孔制造技术(HDI)、高速信号损耗控制技术、混压技术、N+N双面盲压技术、内置电容技术、散热技术、立体结构PCB制造技术、分级金手指制造技术、微通孔制造技术、微通孔局部绝缘技术、内置导电介质热电一体式PCB制作技术等十余项关键工艺,累计完成19项科技成果鉴定,其中14项国际先进、5项国内领先;衍生国家重点新产品3项、省级重点/自主创新/火炬计划产品3项、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16项。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授权有效专利344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287项、实用新型56项、境外发明专利1项;拥有软件著作权23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5项、团体标准20项。
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技术积累使公司具备了较强的技术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十分注重与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坚持以客户为导向,秉承“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永远追求零缺陷,提供客户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政策,凭借自身技术创新、生产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快速响应等多方面的优势通过了国内外多家大型知名企业的供应商审核,在服务器/计算机、通信设备、网络设备、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医疗、航空航天等下游领域积累了一大批稳定合作的优质客户。
公司一直将服务器市场作为核心下游市场之一,与行业龙头企业保持紧密合作,持续优化和升级服务器领域产品结构,积极配合终端客户进行服务器产品的开发工作,已经成功开发了多家国内外通用/AI服务器头部客户,AI配套的主板及加速卡已大批量向客户供货。同时公司与通信网络、汽车电子等领域领先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秉承“质量第一,客户满意”的理念,公司多次被核心客户授予“优秀供应商”、“金牌供应商”、“最佳质量表现奖”、“年度最佳合作奖”等荣誉称号。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客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储备,能够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相应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尽快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未来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高日常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和《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就公司股利分配方式、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生益科技作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本公司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调整、修订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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