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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到期兑付数量:8,003,960张

  ● 到期兑付总金额:856,423,720 元(币种人民币,下同)

  ● 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2日

  ● 可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2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5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者“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华安转债”),期限6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88号),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4月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安转债”,债券代码“110067”。

  一、可转债到期兑付的公告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6日、2026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定披露媒体发布《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转债”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相关兑付事项如下:

  (一)兑付登记日:2026年3月11日

  (二)兑付对象:截至2026年3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安转债”全体持有人。

  (三)兑付本息金额:107元人民币/张(含税)

  (四)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2日

  二、本次可转债到期兑付结果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华安转债”自2020年9月18日起进入转股期,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6年3月11日。“华安转债”累计转股金额为1,999,604,000元,累计转股数量345,925,144股,占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9.55%。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800,39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28.59%。

  (二)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1日,共有1,998,682,000元华安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数量为345,792,253股,截至2026年3月11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三)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华安转债”于2026年3月9日开始停止交易,2026年3月6日为最后交易日,2026年3月11日为最后转股日。自2026年3月12日起,“华安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到期兑付情况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华安转债”到期兑付情况如下:

  1.到期兑付数量:8,003,960张

  2.到期兑付总金额:856,423,720元

  3.兑付资金发放日:2026年3月12日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到期兑付“华安转债”面值总额为 800,396,000 元,占“华安转债”发行总额的28.59%,未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2.截至2026年3月11日收市后,“华安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345,925,144股,用以补充公司资本金,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有所摊薄。

  三、可转债到期兑付引起的大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内,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345,792,253股,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控集团”)在2026年2月26日至3月6日期间增持股份合计76,124,566股,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4日、3月10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可转债并转股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019),增持完成后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1,638,877,939股增加至1,715,002,505股,持股比例由35.02%降至34.13%。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注:2020年6月,安徽国控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当时公司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省能源集团”)、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资本”)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股东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能源集团控制,亦构成一致行动人。

  2025年10月,安徽省能源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华安证券125,476,294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皖能资本”),安徽皖能资本出具《关于维持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承诺函》并与安徽国控集团、安徽交控资本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同意受让原《一致行动人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并受该协议约束。

  本次可转债转股导致的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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