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对基金合同可能面临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现就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ETF
场内简称:上证增强
扩位证券简称:上证指数增强ETF嘉实
基金代码:56281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3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6年3月11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关于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发布了《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嘉实黄金(QDII-FOF-LOF),场内简称:嘉实黄金LOF,基金代码:160719)自2026年2月3日起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继续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实施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嘉实物美消费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更换存续期评估机构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更换主体、更换评估机构的原因和依据、更换时间、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情况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对存续期评估机构进行了严格选聘,结合评估机构的专业资质、独立性、收费标准、服务优势等要素,在履行相应内部程序后,本基金拟自2026年3月11起将嘉实物美消费REIT评估机构更换为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对本基金持有的不动产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事项已根据基金管理人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适当审
批程序。
三、新任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5至39层101等【2】套内1层101号7层(电梯楼层8层)801A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国寿金融中心8层801A室
法定代表人:夏洪岩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更换基金评估机构不涉及不动产项目评估方法的改变,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详情。
六、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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