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3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刘杰先生;
2、副总经理:石深华先生、蔡强先生、刘峻先生、陈威先生、苏军先生;
3、财务负责人:石深华先生;
4、董事会秘书:苏军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叶洁云女士;
6、内审负责人:林刚先生。
上述人员的任期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2026年03月12日至2029年03月11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军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叶洁云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三、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由春燕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由春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29,582股,由春燕女士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由春燕女士在任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健康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由春燕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13日
附件:
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简历
1、刘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质量保证部经理、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石深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鄂城钢铁厂成本会计、资金、结算科长,湖北鄂钢建安公司财务科长,湖北鄂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科长、副处长,湖北鄂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经济专员;曾任珠海经济特区民彤制药厂财务经理,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珠海市民彤医药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4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石深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603,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蔡强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国普瓦提埃大学化学专业博士、法国普瓦提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法国天然产物化学所博士后。曾任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项目部经理、江苏红豆杉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5月至今担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二院研发总监、副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2022年1月担任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2022年1月至今任润都制药(武汉)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强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2,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刘峻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萌蒂(北京)制药有限公司区域销售经理,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区域销售总监,北京群英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中国县域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2018年起任上海健研管理咨询中心总经理;2026年1月起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剂销售负责人。
刘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陈威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发展部外贸专员、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大区负责人、NCPHARMACEUTICALS中国首席代表、珠海华发集团招商副总监;2022年6月加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销售总监、项目拓展总监,2022年11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新民先生的亲属,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苏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历任浙江福井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技术员、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QA验证部主管及QC经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质量受权人;2018年6月至2022年2月,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2018年6月至2023年4月,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受权人;2022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11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苏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6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叶洁云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5月至2015年6月任广州仲裁委员会办案秘书;2015年7月至2024年8月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4年9月加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部副经理。2025年10月起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叶洁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林刚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拥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资格。曾任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员、威士茂科技工业园(珠海)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副经理、广东合迪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珠海普乐美厨卫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
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与本公司聘任及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内审负责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03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及书面方式于2026年03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王波先生、叶建木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聘任石深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关于聘任蔡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关于聘任刘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关于聘任陈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关于聘任苏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石深华先生、蔡强先生、刘峻先生、陈威先生、苏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石深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苏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洁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刚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前述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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