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证券简称:赛恩斯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高伟荣、蒋国民、邱江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屈茂辉、周志方、陈代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周志方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伟荣先生
高伟荣,男,生于1969年3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MBA学历(结业),环保工程师(高级),长沙市C类高层次人才。1989年8月至1993年7月,任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华兴建设公司职工医院医务科医务干事;1993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深圳南粤药业医药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区经理;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任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任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5年5月,任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12年7月,任湖南五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赛恩斯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赛恩斯董事长。
截至目前,高伟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763,572股,占总股本的25.98%,与高亮云(与高伟荣为兄弟关系,公司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44,000股,占总股本6.55%)、高时会(与高伟荣为兄妹关系,工程管理部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3,000股,占总股本1.6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国民先生
蒋国民,生于1984年10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冶金环境工程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类湖湘青年英才,长沙市C类高层次人才。2009年9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赛恩斯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蒋国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19,000股,占总股本的2.9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江传先生
邱江传,生于1969年1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计划统计专业本科学历,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1991年7月至1996年7月,任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主管;1996年8月至2004年5月,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04年5月至2012年3月,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5年5月,任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任紫金矿业集团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6年6月至今任赛恩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邱江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4,000股,占总股本的0.23%。邱江传先生持有紫金矿业紫海(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91%的合伙份额(紫金矿业紫海(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屈茂辉先生
屈茂辉,男,生于1962年9月,中共党员,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美国华盛顿大学(西雅图)高级研究学者,教育部新世纪创新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担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曾担任郴电国际、隆平高科、天桥起重、天目药业、梦洁家纺独立董事。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湖湘法学评论》主编,湖南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会长、长沙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等社会职务。现任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代投资(000900. SZ)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赛恩斯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屈茂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志方先生
周志方,男,生于1982年2月,中共党员,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日本横滨国立大学、中南大学管理学联培博士,生态经济管理博士后,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英国伯明翰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为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数据科学与交叉学科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研究中心主任、数据科学与交叉学科系支部书记,湖南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两型社会与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湖南省哲学社会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中部崛起战略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湘江智算(湖南)高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任时代新材(600458)、金健米业(600127)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周志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代雄先生
陈代雄,男,生于1963年8月,中共党员,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博士后导师,研究员,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杰出工程师,第二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优秀科技工作者,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长沙市科技领军人才。现为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首席专家,复杂铜铅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第六、七届选矿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有色学会矿物界面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钒资源清洁高效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南大学兼职教授。现任江特电机(002176.SZ)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代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6-009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3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30日
至2026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分别经2026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1.02、1.03、2.01、2.02、2.0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3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以公司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五)会务联系人:邱江传先生
电话:0731—83387010
邮箱:seshb_cn@126.com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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