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签订境外资产管理服务协议。
● 黄河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和股权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境外业务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管理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整体效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黄河公司境外资产(权益装机容量约121.01万千瓦)提供管理服务。
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该等境外资产所在国别分布,以及上海电力管理同规模、同类型资产所必须的管理成本,经双方友好协商,管理服务费用价格暂估为4657.5万元/年(不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黄河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396号1幢1单元10105室
3.经营范围:电站的开发与建设、电站的生产、经营;硅产品和太阳能发电设备的生产、销售;铝锭、铝液、铝合金及铝型材销售;碳素制品的销售。
4.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管理服务内容:公司拟为黄河公司境外资产提供战略规划、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综合计划和预算管理、能源营销、境外项目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工程管理、科技与信息化,以及该等受托管理资产涉及的党建纪检、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保险管理、税务管理、资质证照管理、生态环保管理、企业文化、法律合规、法人治理、采购管理、制度建设、国际化传播管理服务。
2.管理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3.管理服务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该等境外资产所在国别分布,以及上海电力管理同规模、同类型资产所必须的管理成本,经双方友好协商,管理服务费用价格暂估为4657.5万元/年(不含税)。
4.公司对本协议项下的委托管理范围涉及的股权或资产具有优先购买权。委托方在转让或出售托管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时,应事先书面征求受托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受托管理的境外资产主要为光伏、储能电站等产业类型,与上海电力目前产业结构契合。受托管理的境外资产分布在中东区域,上海电力通过受托管理上述国别资产,有利于增强属地国别项目开发能力,对促进上海电力国际化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为保证董事会形成决议的合法性,公司 7 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6 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和股权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1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力”)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力2025年度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经测试及评估,拟对以下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一、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1.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负责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吴泾发电”)的燃料采购业务。吴泾发电为上海电力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各持股50%的合营企业。为保证吴泾发电机组正常运行,燃料公司向其销售燃煤。根据吴泾发电2025年机组运行和财务情况,并经评估机构出具的吴泾发电资产组评估结果判断,其可收回金额不能完全覆盖吴泾发电应付燃料公司煤款,燃料公司该笔应收款项进一步发生减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超过3.05亿元。
2.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因欠款方资不抵债等原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达到计提减值的条件,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超过202.19万元。
3.公司子公司上海前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因欠款方资不抵债等原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达到计提减值的条件,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超过3.89万元。
4.公司子公司电投浙源(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因欠款方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原因,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达到计提减值的条件,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超过54.59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将减少公司2025年合并口径利润总额约3.06亿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3.05亿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第一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电力2025年度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1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基本情况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KES POWER LTD.(以下简称“KES能源公司”)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以下简称“KE公司”)18,335,542,678股,占KE公司总发行股本的66.40%,可支付对价为17.70亿美元,视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给予交易对方或其指定方奖励金合计不超过0.27亿美元(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本次交易”),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带交割先决条件的《股份买卖协议》。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所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交易对方始终未能达成交割先决条件及巴基斯坦营商环境变化,经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因KES能源公司未能满足《股份买卖协议》第4.1条规定的先决条件,上海电力有权依据《股份买卖协议》第4.8条终止该协议。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核销巴基斯坦KE公司股权收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二、本次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年1月29日,公司依据《股份买卖协议》相关规定,向交易对方KES能源公司等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文件。截至2026年3月13日,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已依据《股份买卖协议》相关规定有效行使终止权利,《股份买卖协议》于终止通知送达之日终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1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6年3月5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梁宝生董事、胡祥董事委托黄晨董事行使表决权,张启平董事委托岳克胜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晨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同意关于上海电力为黄河公司境外资产提供管理服务的议案。
7名关联董事:黄晨、田钧、田玉环、于海涛、余国君、梁宝生、胡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黄河公司境外资产提供管理服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上海电力2025年度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五)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同意关于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并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潘龙兴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并将潘龙兴先生作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潘龙兴先生,54岁,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国际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二期筹建处主任,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电力巴基斯坦 KE项目团队负责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管理提升部(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上海电力可再生能源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电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火电部主任。
(八)同意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该议案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田建东先生、陆静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田建东先生,57岁,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电国际(中国电力)生产运营部总经理,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电力成都代表处首席代表,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平顶山姚孟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平顶山姚孟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风电产业创新中心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静女士,53岁,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主任、国际业务部主任兼上海上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际业务部主任。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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