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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49版)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接C49版)

  ③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退还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6)排他期

  ①排他期为《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交割日。

  ②排他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及甲方全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人员或机构直接或间接进行以下任何行为:

  A、征求、回应或支持任何第三方就标的公司股权收购或投资提出的请求、建议或要约;

  B、就标的公司股权收购或投资进行谈判或讨论;

  C、达成任何涉及标的公司股权收购或投资的协议或安排。

  ③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万元,且甲方保留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之权利。

  (7)违约责任

  ①如存在乙方和丙方未如实披露的关于标的公司股权的任何争议、纠纷或者潜在争议、纠纷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100万元。

  ②如因本次交易交割前标的公司存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消防、税务、进出口、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诉讼仲裁等方面的问题,导致标的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分或承担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③如因乙方、丙方未如实披露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信息披露违规,导致甲方遭受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或/和投资人索赔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④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条款的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继续赔偿不足部分。

  ⑤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签订各方

  甲方: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莫振龙

  乙方二:周超

  乙方三:杨珂

  乙方四:蔡玲

  丙方:陈金培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合称“乙方”。

  2、业绩承诺期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

  3、乙方的业绩承诺

  (1)乙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期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以孰低者为准)归属于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乙方在当期的承诺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2)业绩承诺期的承诺净利润:标的公司于2026年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且2027年及2028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28,000万元。

  (3)乙方承诺,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4、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的确认

  鉴于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存在关联关系,且卓晖金属、联益热能之间存在交易,在考核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时,应当:

  (1)对卓晖金属、联益热能的财务报表进行模拟合并,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

  (2)对卓晖金属、联益热能与第三方的关联交易(如有)执行专项审计程序核查,核查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如定价不公允,则在确定当期净利润实现数时相应增加或扣除关联交易定价与公允定价之间的差额的影响;

  (3)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甲方应在2026年度及2028年度结束时,聘请符合《证券法》及监管机构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原则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模拟合并后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以前述专项审核报告结果为依据确定。

  5、乙方业绩补偿

  (1)乙方承诺,根据第3条所述之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小于承诺净利润的,则乙方应当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予以业绩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所述:

  (2)若标的公司于2026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乙方应按本项第5条第4款约定进行补偿和承担,应补偿金额总数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应补偿金额=2026年度承诺净利润-2026年实际净利润。

  (3)若标的公司于2027年及2028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乙方应按本项第4条约定进行补偿和承担,应补偿金额总数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应补偿金额=2027年及2028年度承诺净利润-2027年及2028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

  (4)乙方对本次交易全部的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应补偿金额按其各自实际获得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占乙方合计获得的总交易对价比例计算,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各自承担的具体补偿比例为43.7685%、21.8843%、31.3798%、2.9674%,乙方因内部各自承担补偿金额之事宜所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5)无论因何种原因,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向甲方补偿的金额,不予退回。

  (6)甲方应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计算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对甲方实施补偿。

  6、业绩补偿担保措施

  (1)乙方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共49%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作为业绩补偿义务及本协议、《收购协议》项下所有乙方义务的担保,在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业绩补偿款项或未按照《收购协议》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2)乙方应于《收购协议》约定的交割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质押工商登记手续(如因相关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签署相关格式文本的主债务协议和质押协议方可办理该等质押登记手续,各方应当共同配合办理),并将质押登记证明交付甲方。

  (3)质押期限自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至以下孰早的时间点终止,各方共同配合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的相关手续:

  ①如甲方后续启动收购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49%股权,则以49%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

  ②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已履行完毕《收购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之日;

  ③《收购协议》终止,且乙方、丙方已向甲方完全履行完毕《收购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价款、返还财产、赔偿、补偿、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4)丙方自愿对乙方上述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补充偿付责任。

  (5)甲方应在乙方未履行或未足额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计算应补充偿付金额并书面通知丙方,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对甲方实施补充偿付。

  (6)丙方为乙方承担补充偿付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对丙方实际承担的补充偿付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因内部各自承担补偿金额之事宜所产生的纠纷与丙方无关。

  (7)为担保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等事项,待《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一应将其持有的甲方1,56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即前述标的股份)质押给丙方。

  (8)上述1,560.00万股股票解除质押时间为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方共同配合办理股票质押解除登记的相关手续。

  7、丙方业绩补偿

  (1)丙方承诺,根据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确认的结果,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合计实际净利润小于合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丙方应当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予以业绩补偿。

  应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次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

  其中:

  ①“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指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

  ②“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指经《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实际净利润之和;

  (2)甲方应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计算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丙方,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对甲方实施补偿。

  8、丙方资产减值补偿义务

  (1)在2030财务年度届满时,甲方将对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的标的公司权益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对标的公司出具以商誉减值测试为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报告》,若标的公司已经存在商誉减值或有明确证据表明标的公司资产将要发生商誉减值的,甲方将就标的资产计提相应商誉减值,若本次交易所涉全部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乙方及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金额的,丙方应当按照本条约定向甲方另行承担补偿责任:

  丙方应承担的资产减值补偿金=本次交易所涉全部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及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金额

  本条所称“乙方及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金额”,系指:

  ①乙方根据本项第5条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金额;

  ②丙方根据本项第7条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业绩补偿金额。

  丙方应当在甲方就标的公司资产计提相应资产减值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资产减值补偿金。

  (2)以上乙方和丙方的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合计最高限额为本次交易对价。

  9、业绩奖励

  (1)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当期承诺净利润,则甲方同意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团队成员进行奖励,超额业绩奖励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2)如标的公司在2026年实际净利润>2026年承诺净利润,则甲方同意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团队成员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等于超额净利润的20%,计算方式为:2026年超额业绩奖励金额=(2026年实际净利润-2026年承诺净利润)×20%。

  (3)如标的公司在2027年及2028年累计实际净利润>2027年及2028年承诺净利润,则甲方同意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团队成员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等于超额净利润的20%,计算方式为:2027年及2028年超额业绩奖励金额=(2027年及2028年累计实际净利润-2027年及2028年承诺净利润)×20%

  (4)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20%。

  (5)乙方应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尽快确定具体的奖励分配方案并书面通知甲方。

  (6)超额业绩奖励对象限定为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超额业绩奖励的支付时间、在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之间的分配比例等具体方案应在满足前述规则的基础上,按照标的公司相应审批流程审批后实施。

  (7)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取得超额业绩奖励的纳税义务由其自行承担,且标的公司有权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守约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履行补偿义务,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逾期未支付的补偿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11、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为各方签署的《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3)各方一致同意,《收购协议》生效后,本协议作为《收购协议》附件,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

  12、协议的完整性

  本协议构成各方迄今为止就本协议所约定交易的唯一、完整的协议,并替代各方此前达成的任何书面的或口头的备忘录、讨论稿、约定、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和丙方于2026年2月4日签署的《关于卓晖金属暨联益热能股权转让之业绩补偿协议》。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的实施,将顺应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切入液冷散热这一高景气、高成长赛道,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未来,上市公司将积极推动双方在人才、技术、客户资源及产业链资源等方面实现深度融合,充分释放协同效应,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技术实力、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推动上市公司实现持续、稳健和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公司合并报表下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将增加,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全面整合,确保标的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长期稳定发展的能力。同时由于本次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将形成商誉,若未来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恶化,经营业绩低于预期,公司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对公司的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三)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标的公司将根据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及企业实际情况,对管理层等人员进行调整。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新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业务发展需要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卓晖金属及联益热能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或开展委托理财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或有事项。

  (七)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通过拆借资金、代垫费用、违规担保或其他形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支持的安排。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人员、 资产、 财务上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人员、 资产、 财务上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独立性。

  七、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各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收购卓晖金属51%、联益热能51%的股权事项。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八、最近十二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最近十二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其他交易。

  九、关联人补偿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之“(三)《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十、本次交易的保障措施

  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业绩承诺约定了业绩补偿条款。交易对方承诺现金补偿未实现的承诺净利润并向上市公司质押标的公司剩余49%的股权保障业绩补偿的实现,若业绩承诺期届满交易对方未足额补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金培承诺向上市公司补充偿付剩余应补偿款项,为担保《业绩补偿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等事项,待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莫振龙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股份质押给陈金培。同时,陈金培对本次交易追加承担业绩补偿以及资产减值补偿的责任。

  十一、备查文件

  (一)《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

  (四)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五)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公告编号:2026-008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现金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各51%股权,为整合资源,提高综合竞争力,并降低收购股权标的企业的经营风险,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以其作为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的股权的实施主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出资。

  (二)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金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1号楼203室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7.股权结构:

  

  注:以上信息均为暂定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作为公司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的股权的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和优化管理构架,进一步提升整体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全资子公司设立完成后将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各51%股权(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交易收购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因此全资子公司设立及关联交易收购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法》稳步推进全资子公司设立和关联交易收购事宜,持续完善全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其实现稳健发展,促使全资子公司尽快发挥效益以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4 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公告编号:2026-009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佛山市卓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晖金属”)和佛山市联益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益热能”)各51%股权,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富智能”)(金富智能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作为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的股权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为推进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的实施,金富智能或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直接支付收购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各51%股权的对价款。该并购贷款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以及贷款条件以银行批复为准,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上述并购贷款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融资为公司及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之外的新增融资,最终以公司与相应金融机构达成的实际融资及担保额度为准。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金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1号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陈珊珊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100%

  金富智能目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根据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并购贷款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完成并购项目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完成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各51%股权交易,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控,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7%。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4 日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3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26年03月2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0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1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议案1、议案2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03月25日(星期三)、03月26日(星期四)、0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523000,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扫描件发送邮箱、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将以上相关资料在2026年03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发送邮箱至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5.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霜

  电话号码:0769-89164633  传真号码:0769-39014531

  电子邮箱:jinfu@jinfu-group.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恒通路10号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523000

  7.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8”,投票简称为“金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3018         证券简称:金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3月13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9日以电话、专人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陈珊珊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卓晖金属和联益热能各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珊珊女士、陈婉如女士系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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