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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6日14:5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0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841人,代表股份337,980,3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2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335,625,0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8人,代表股份2,355,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2%。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曦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提案名称:

  

  2.提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注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注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中,《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均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律师、陈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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