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PP等原材料。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 本次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同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为价格异常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PP等原材料。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四、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目的。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主要期货期权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披露。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普利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3月16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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