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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承诺方业绩承诺履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30日,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欧博”、“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海瑞祥天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瑞祥天”)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原实际控制人JOHN LI、WEIJUN LI、陈涛与北京辉煌润康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润康”)及其一致行动人双润正安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瑞祥天向辉煌润康协议转让其所持浩欧博18,670,8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一、股份转让交易承诺方承诺事项概述

  (一)承诺方/卖方:海瑞祥天

  (二)业绩承诺内容

  1、以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卖方承诺,上市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母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970万元、人民币5,218万元、人民币5,479万元,上市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547万元、人民币4,774万元、人民币5,013万元。前述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的计算应剔除上市公司脱敏药业务及买方取得控制权后决定开展的上市公司新增业务和对新增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影响。

  2、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扣非归母净利润数据以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专项审计结果为准,相应专项审计报告应当与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

  3、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中任何一个年度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归母净利润金额,或任何一个年度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低于承诺的扣非归母净利润金额,则卖方应当在该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按照归母净利润业绩差额及扣非归母净利润业绩差额的孰高金额,以支付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额补偿(“业绩承诺补偿”)。

  4、卖方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承诺补偿的累计金额以人民币8,000万元为上限,超出上限部分不需要补偿。

  上述承诺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

  2025年度公司存在脱敏药业务,不涉及新增业务和新增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审计,扣除脱敏药业务,公司归母净利润为4,984.8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95.5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132.46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86.56%,未能实现承诺的2025年度业绩,业绩承诺方需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海瑞祥天应按照归母净利润业绩差额及扣非归母净利润业绩差额的孰高金额,于2025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以支付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因此海瑞祥天需要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6,415,417.42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安永华明出具了《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70575_I03号)。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通知承诺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承诺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上网文件

  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9日

  至2026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JOHN LI、谢爱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登记时间:2026年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秘办

  (5)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董秘办

  邮编:215009

  电话:(0512)-69561996

  联系人:谢女士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上述担保余额及担保总额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数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办理授信业务的担保。

  1、担保情形包括: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

  2、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不超过本次担保预计总额的前提下,相互调剂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上表披露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预计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500万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56%、19.8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07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欧博”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6.458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5.2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585.92万元,扣除各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5,939.34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46.5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21号),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从2021年1月8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立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552175571961为募集资金理财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再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合计15,567,421.49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1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已结项,且存放在招商银行苏州独墅湖支行(银行账号:512905322510998)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银行于2025年9月初结算的由于2025年8月该账户内存款所产生的银行利息合计人民币96.84元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进行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建年产120万盒自身免疫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及“新建年产90万盒过敏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项目”已结项,且存放在中信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湖西支行(银行账号:811200101380058005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银行账号:89010078801400005339)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不再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此外,公司在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在审议期限到期前全部到期赎回,理财账户内资金已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无继续在上述理财账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公司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账户进行注销处理。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且存放在招商银行苏州独墅湖支行(银行账号:512905322510998)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不再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浩欧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浩欧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浩欧博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超过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投入中包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为毛利口径。

  注4: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董胜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胜楠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69561996

  电子邮箱:jshob@hob-biotech.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董胜楠女士简历

  董胜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2023年3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高级证券事务专员、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胜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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