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76,778,1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5年,伴随着数位板产品的顺利量产下线,公司实现了消费电子制造服务的落地,行业应用和工艺制程进一步延展,第二增长曲线迎来突破。至此,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车载显示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技术支持等全流程服务。公司产品形态从商用场景的触控一体机、触控显示器、大型数字广告牌、各类智能自助终端机及嵌入式模组等,到车载场景的触控显示器、车载触控模组等智能座舱系列,并成功延展至消费场景的触控显示器、触控模组等。同时,公司还可以根据客户的行业特点和应用需求定制开发产品解决方案。
1、产品形态部分: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车载显示器:
(1)智能交互显示器:智能交互显示器主要由液晶模组、触控模组、芯片、PCBA、塑胶件和金属件等零部件构成。显示器接入主机后,由用户轻触屏幕界面即可完成人机交互,极大提高了操作的便利性;融合人体工学和产品美学的设计则较大优化了用户体验。按照形态和功能的不同,公司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可分为桌面式智能交互显示器、嵌入式智能交互显示器、大型数字广告牌等。
(2)智能交互产业电脑:智能交互产业电脑主要由液晶模组、触控模组、CPU、主机板、内存条、显卡、硬盘、电子机构件、电源模块等零部件组成,由用户根据其使用需求安装相应的系统和软件即可实现功能。按照形态和功能的不同,包括各类行业专用智能交互一体机、嵌入式电脑、POS机、自助服务机等。
(3)智能车载显示器:智能车载显示器由液晶模组(或OLED、Micro-LED等)、触控模组、车载专用芯片、PCBA、塑胶件和金属件等零部件构成。专为车载环境设计,适应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震动和温度变化,通常具备防眩光防反射防指纹功能、高亮度和耐冲击的特性,以确保在各种驾驶条件下都能提供清晰的显示效果,以及集成了先进的触控技术,允许驾驶员通过触摸屏幕进行操作,如导航、音乐播放、电话接听等。同时还可支持语音控制,以减少驾驶员分心。按照功能不同,可分为中控屏、仪表屏、功能屏、后排娱乐屏、电子后视镜等。
2、公司已形成了ODM、MicroTouch?品牌和智能座舱三大业务板块,三种业务模式协同发展:
(1)ODM业务:为全球商用电子和消费电子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软硬件选用、生产制造及验证等一系列客制化产品及服务,是公司一直以来的主要业务模式。
(2)MicroTouch?品牌业务:公司自2020年收购MicroTouch?后,积极推进自有品牌的业务发展,在欧美搭建和完善本地化的销售渠道和分销体系。2024年,MicroTouch?以独立子公司的新模式进入增长快通道,产品体系逐步丰富,全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经过近几年的营销投入和品牌建设,MicroTouch?已在全球搭建和完善了代理商渠道,品牌认知度不断提高,营收贡献逐年增加。
(3)智能座舱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介入智能座舱业务。鸿通科技自2017年起便以一级供应商身份为欧美和中国汽车整车厂提供一流的触控和显示总成方案,在中高端市场具备较强竞争力。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公司已经实现了全球制造的产能布局,且产品线和工厂制程更加丰富,运营效率和全球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可更好地满足全球客户的个性化生产和产品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注:1 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重算每股收益, 2023年调整前的基本每股收益调整为1.04元/股。
2 由于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2023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2023年度调整后基本每股收益调整为0.93元/股。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76,778,1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88,389,067.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2、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94,182,433.9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18,748,908.49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0,376,727.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35,569.50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61,487,496.56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及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76,778,134股为基数[注],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88,389,067.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注:因公司处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可能产生相应变化,具体股本以届时公司披露的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88,389,067.00元,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5.52%。
4、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88,389,067.00元,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48,519,076.25元,占2023-2025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的137.7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5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68,695,87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5,864,121.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7,063.1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5,855.1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以募集资金支付3,121.94万元,其中: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支出3,121.94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0,185.06万元,所有项目均已结项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草案)〉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9月3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已赎回,公司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已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月8日前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4100020129202005995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40325001040037653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政务中心支行592904626710203账户的销户,并将“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合计人民币8,065.01万元(本金额为支付完部分项目尾款后的最终结算金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续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并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428.11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因本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境外当地货币进行结算,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可能存在汇兑损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的目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实际节余资金12,830.86万元转至公司基本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详细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3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及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176,778,134股为基数[注],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88,389,067.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注:因公司处于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可能产生相应变化,具体股本以届时公司披露的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为准。
分配方案公布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照“发放比例不变,总数根据具体股本进行调整”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报酬的议案》
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蔡宗良先生2025年度报酬为244.23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蔡宗良先生回避表决。
2、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李明芳先生2025年度报酬为221.9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明芳先生回避表决。
3、第三届董事会董事Foster Chiang 先生2025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Foster Chiang先生回避表决。
4、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刘世明先生2025年度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刘世明先生回避表决。
5、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吴家莹先生2025年度任董事期间未在公司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莉莉女士2025年度津贴为1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郭莉莉女士回避表决。
7、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晓峰先生2025年度津贴为1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朱晓峰先生回避表决。
8、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宏源先生2025年度津贴为1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宏源先生回避表决。
9、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李莉女士2025年度报酬为72.2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李莉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室、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
宸展光电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3,121.9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0,185.06万元,所有项目均已结项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第四部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外币收支规模相应增长,原审议额度已接近使用上限,随着近期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的增强,为了进一步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兑损失对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拟新增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3,033,440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含发行前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或其他原因引起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变动,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2,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海外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TES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实施,已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建设海外智能制造基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建设海外智能制造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便于募集资金的结算,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集中管理,公司将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决定发行时机、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终止发行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如与本次发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等)作相应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根据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题并制作、修订、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相关申请文件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文件;
5、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开立事宜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验资手续,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9、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16:00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6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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