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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为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活动,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44.2亿元(含)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5.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38.4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85.00亿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6.00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的上限,实际担保额度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提供担保的额度在现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分配调整,亦可向授权期间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拟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二)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拟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获调剂方必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三、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融资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5.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四、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融资需求,结合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2026 年度下属子公司之间互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亿元。具体如下:

  

  五、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授权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附表中列示的公司。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及实际业务需要,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在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开展担保业务。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拟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或相关合作方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未来十二个月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预计,可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均运营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八、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7,238.5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1,29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09%,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1,291.51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表: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被担保人2025年度财务状况: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钢军,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东阳,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莉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东阳、项目质量复核人吴莉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本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铝材、马口铁等商品期货合约,交易工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掉期、期货或其组合,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商品交易所等境内外期货交易所;(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业务的组合,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交易金额:(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含有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同时为满足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与售价对锁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铝材、马口铁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敞口基于原材料预购及产成品预售的数量、交易期限进行测算,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风险敞口相匹配,原则上套保比例不超过总敞口的80%。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2、交易金额及期限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铝材、马口铁等商品期货合约。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商品交易所等境内外期货交易所。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等高风险交易。

  2、交易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3、 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交易对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但期货市场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和正常经营管理效率,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

  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对当期损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

  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的风险。

  4、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

  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三)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签订合约时将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要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程度规避汇率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6、公司将建立“安全、快捷”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流畅运行。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工作。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昇兴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3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于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要求,对于上述第2项、第4项、第5项、第6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4月10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刘嘉屹、郭苏霞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电子邮箱:sxzq@shengxingholdings.com

  六、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2。

  2、投票简称:昇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其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表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或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并

  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3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5:00-16:3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召开平台: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林永保先生,财务总监王炜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嘉屹先生,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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