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工业仿真云项目”(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物理合成数据核心技术基座构建与多领域场景示范应用项目”(简称“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28,00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0,337.72万元(截至2026年2月28日,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未经审计,最终金额以实际结余为准)。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实施工期3年,计划于2029年4月项目建成。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7,500万元。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1号)核准,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45.5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746.97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9,231.02万元后,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4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1,574.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3083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为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变更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变更后项目仍使用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工业仿真云项目”。结合近年来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以及公司的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原项目的预计剩余募集资金20,337.72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剩余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投入新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估算28,00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占新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为72.63%,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8.78%。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总投资为22,910.5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2,910.57万元。原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各项投资占比”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原项目计划2026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原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实现仿真技术在云端的具体实施,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截至2026年2月28日,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注2:募投项目剩余金额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实际结余为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是基于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前瞻判断、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稳定推进等内外部特定环境下做出的决策。
原项目的核心是将云计算技术与设计仿真核心技术相融合,工业设计仿真软件向SAAS方式转变,将CAE软件产品云化,以云服务的方式,为用户提供设计建模、仿真分析、数据存储、专家支持及面向特定场景仿真应用等功能,是公司对CAE软件全产业生态链的提升方案。与此同时,中小企业缺经费、缺人才、缺技术,其需要降低成本、需要创新的需求在AI的背景下依然存在。公司认为原项目的技术发展趋势未发生变化,原项目实施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受外部宏观环境影响,所处行业技术更新迭代迅速,公司紧跟技术迭代调整研发经营策略,导致对推进原项目的投入相对谨慎。
本次拟投新项目与物理AI技术深度融合,物理AI技术作为融合物理学原理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新兴范式,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成长期阶段,未来将进入规模化应用与价值释放期,逐步成为推动工业智能化与多领域数字化的核心技术。
随着外部行业发展趋势等客观因素影响,结合公司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项目,以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后续如继续对原项目进行投资,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三、 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物理合成数据核心技术基座构建与多领域场景示范应用项目
2、实施主体: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本次项目聚焦高性能物理合成数据技术基座研发核心任务,同步推进研发核心场景融合应用示范建设,通过算力设备搭建、硬件系统购置、核心技术研发、实验平台建设、场景示范落地,打造自主可控、高效精准的高性能物理合成数据技术体系,形成标准化场景融合适配解决方案。
4、投资规模:新项目总投资预计约28,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337.72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项目总投资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5、建设周期:3年
(二)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客户需要高质量数据
真实世界的数据采集受限于物理成本、长尾场景覆盖及硬件损耗,导致高质量的物理数据极度匮乏。相关产业对于高质量数据的需求,已成为驱动模型落地与技术迭代的核心引擎;其严重依赖真实实验数据,但真实数据存在采集成本高、极端工况样本稀缺、数据隐私保护受限、更新周期长等痛点,难以支撑大规模AI模型训练与高保真仿真需求,亟需通过大规模、高保真的仿真数据来填补极端场景的空白、降低物理采集的边际成本,从而在保障算法安全性与鲁棒性的同时,加速产品的研发验证与商业化进程。
2、政策支持数据产业
从《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到“数据二十条”,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价值实现机制取得实质性突破。2025年12月,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建成一批具有引领性和支撑性的数据科技创新平台,到2030年数据领域关键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充分体现国家高度重视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3、传统数据模式受限,合成数据与物理AI融合成破局新路径
当前,物理合成数据市场呈现出巨大的结构性供需缺口,合规、高保真、具备物理一致性的数据供给能力严重滞后。合成数据技术通过融合物理规律与仿真算法,可生成高保真、多样化、可标注的虚拟数据,有效弥补真实数据短板;而物理AI则将物理方程深度嵌入神经网络,实现仿真与AI的原生融合,显著提升计算效率与模型泛化能力。
(三)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多场景复杂工程仿真对高性能物理合成数据的迫切需求,赋能工业研发模式智能化转型
随着我国高端装备制造向智能化、轻量化、高可靠性方向加速演进,传统基于物理实验与经验试错的研发模式已难以满足快速迭代与成本控制的双重压力。尤其在相关产业应用的真实环境下,存在测试成本高昂、周期冗长,且存在不可复现、不可控等固有缺陷。在此背景下,基于物理规律生成的高保真合成数据成为支撑智能设计与验证的核心资源。
本次项目将物理规律深度嵌入神经网络架构,实现带物理约束的AI建模与自校准闭环推演,增强模型在未见场景下的泛化能力与可信度,有效解决当前AI模型黑箱化与物理失真的痛点,推动研发流程从实验驱动向仿真驱动、数据驱动、智能驱动演进,提升研发效率与创新水平,赋能工业研发模式智能化转型。
2、构建面向未来产业发展的高性能技术底座,推动物理合成数据与应用场景的融合发展
本次项目具备高度可扩展性、标准化与定制化并存、模块化组合能力,能够与客户现有研发体系集成,降低下游客户在AI模型开发与物理仿真中的技术门槛。平台化、标准化的技术输出模式,有助于公司在多个垂直领域快速复制成功经验,形成规模化应用效应,推动物理合成数据与应用场景的融合发展。
3、强化公司在物理AI赛道的战略布局,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与技术壁垒
公司长期坚持“探索物理人工智能,成就虚实平行世界”的企业愿景,已建立起覆盖物理建模、算法研发、平台构建与行业应用的完整技术链条。本次项目聚焦于物理合成数据这一物理AI落地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公司在物理AI训练、高保真仿真、跨场景适配等核心技术的积累,构建起涵盖算法、平台、应用等多维度的技术护城河。
通过本次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形成从物理内核到算力支撑、从数据生成到模型推演的自主技术能力,提升对下游客户复杂数据需求的响应速度与定制化服务能力。
(四)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公司初步测算,项目运营后预计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7,500万元,投资回报率为23.32%(税后);项目计算期内,内部收益率为11.80%(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85年(含3年建设期),预计可实现的经济效益较好。
上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 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市场前景
物理合成数据是以物理规律为底层逻辑,通过高精度仿真引擎生成的真实世界数据,还原现实世界的物理参数、环境变量与运行逻辑,从而生成高保真、高可用数据,核心优势体现在还原物理特征、严守合规边界、实现无限供给等方面。这类数据能覆盖极端工况、稀缺场景、复杂环境等真实数据难以采集的空白领域,实现全场景数据供给,且无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时间开展实地采集,大幅压缩数据生产周期、降低研发与应用成本。物理合成数据正成为数据资产与产业的核心增量引擎,市场空间广阔。
(二)风险提示
1、新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已对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科学的研究与论证,但在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技术迭代、设备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实施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加强项目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2、财务风险
新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和折旧额均有所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市场风险
尽管公司对新项目经济效益作出的评估结果预期较好,但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投产后市场开拓不力等原因,导致销售量与预期值发生偏离,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结合自身优势持续提升营销水平。
五、 新项目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新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复的备案文件,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可能涉及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六、 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 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为了更好地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经董事会认同的在公司任职的以下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2、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二)参加对象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总人数不超8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以上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参加对象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1.68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501.68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注1:参与对象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
注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注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参加对象中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及认购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次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拟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回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票。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93,511股,占公司总股本89,108,784股的比例为0.778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6.67元/股,最低价为39.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502,95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认购价格及确定方法。
1、购买股票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48.73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90.99元,本次受让价格约占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3.55%。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97.46元,本次受让价格占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00%。
2、定价依据
本次定价是基于公司自身过往实施员工激励的经验总结,并参考了相关政策和市场实践,而形成的与行业竞争、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相匹配的有效可行方案。公司探索实施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制度对核心骨干人才具有正向激励作用,在权益份额分配上,亦坚持份额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合理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同时设置了业绩考核目标,可以真正提升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加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是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公司骨干人员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加对象合理的激励,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的定价方式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价格的调整方法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完成标的股票过户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不做调整。
(四)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1.68万元(含),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一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501.68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30.816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5%。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完成标的股票过户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长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并按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上述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每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可解锁。若第一个解锁期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未能解锁,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在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达标时解锁。若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则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部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公司以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公司回购的标的股票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到期注销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并依照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解锁比例(Y)。具体如下表所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各解锁批次实际可解锁权益=持有人各解锁批次计划解锁权益×个人层面各解锁批次解锁比例(Y)。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计划解锁数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分配至其他持有人,转让价格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该持有人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收回的相关权益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请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该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或用于后续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以其原始出资金额返还个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
3、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也是反映企业成长性的有效指标。
本次业绩目标的设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过往、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
综上,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参加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目的。
六、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二)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内部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过半数同意(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并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须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
(三)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当管理委员会委员出现不再适合继续担任委员职务情形时,由持有人会议罢免原委员和选举新委员。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本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经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管理委员会紧急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7、代表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9、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11、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或其他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所有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2、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3、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五)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3、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对应权益。
2、现金存款、理财产品和应计利息。
3、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资产收益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5、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将标的股票划转至持有人个人账户或存续期内继续持有相应的标的股票。
6、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7、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者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8、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进行分配。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9、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若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九、 公司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的权利
(1)监督资产管理方的运作,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交易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依照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购入至抛售股票期间的股利和/或股息(如有);
(3)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4)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自行承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投资风险,自负盈亏;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计划草案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3)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另有规定外,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5)按名下的本计划实际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时的法定股票交易税费,并自行承担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后,依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的,或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但仍然存续的,董事会在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持股计划;
2、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的,或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的情形且公司不再存续的,由公司股东会决定本持股计划是否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办法
1、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所持权益不做变更: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在公司任职且符合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持有人按变更职务后的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2)退休:持有人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且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3)因执行公务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存续期内,持有人因执行公务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的,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因执行公务身故的由其继承人继承);
(4)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资格并按原始出资金额收回其持有的份额:
(1)持有人辞职、持有人劳动/聘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合同的;
(2)公司裁员、持有人劳动/聘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合同的;
(3)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违反公司制度等原因被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聘用关系的;
(4)非因执行公务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非因执行公务身故的,公司与其继承人协商办理资金退还事宜);
(5)持有人退休后未与公司签署返聘协议,且未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的;
(6)公司和持有人协商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
(7)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员工持股计划已分配部分权益份额,则管理委员会有权按持有人剩余持有权益份额对应的原始出资金额作为收回对价返还给该名持有人。
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人可以不是员工持股计划原持有人。转让对价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如转让对价高于收回对价的,差额权益由除受让人之外的其他持有人按照份额比例共享。管理委员会亦有权回购/注销相应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标的股票。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5、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6、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7、在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8、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分配安排,如决定分配,由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9、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若存在未分配权益份额,管理委员会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1)可以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将上述未分配权益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10、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十一、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时,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薪酬委员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召开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其中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七)公司应在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八)其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四)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收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同意《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灏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董事长陈灏先生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会议的原因进行了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符合市场及政策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数字科技”)融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数字科技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455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拟定了《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为规范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和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为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就本次审议相关事项,提请于2026年4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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