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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已于2025年4月披露《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扎实落地各项举措,经营质效、治理水平与投资者回报能力持续提升。结合行业趋势、公司战略及2025年经营实际,现将2025年年度行动方案及2026年年度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强创新,筑牢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为研发驱动型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半导体封装材料环氧塑封料、电子胶黏剂研发、生产与销售,是国内少数实现芯片级固/液封装材料规模化量产的专业厂商,产品覆盖传统封装与先进封装全场景。2025年以来,人工智能、先进封装、车规半导体等领域快速发展,叠加国家半导体材料国产化政策持续深化,公司高端替代步伐加快,自主可控能力显著增强。2026年,公司将聚焦主业、坚持创新驱动,以高端化、规模化、智能化为方向,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05.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12%;实现利润总额2,00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5.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8.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3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15,828.9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25.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7,374.7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09.20%。

  (一)持续加码研发投入,攻坚关键核心技术

  公司坚守“诚信经营、科技创新”理念,以封装技术迭代与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2025年,公司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全面投用,中试试验线、净化实验室、失效分析平台、芯片级全流程评估系统稳定运行,新产品研发周期进一步缩短,独立验证能力全面增强;研发人员规模与结构持续优化,核心技术团队引领作用凸显,专利储备与技术成果稳步增长。

  2026年,公司将聚焦先进封装、存储类器件用塑封料、车规级封装材料、高可靠性电子胶黏剂四大方向开展技术攻关:一是优化研发资源配置,按项目组建专项攻关团队,提升研发设备利用率与成果转化率;二是强化人才梯队建设,以校园招聘与内部培养相结合,壮大高端研发人才队伍;三是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高端环氧塑封料、底部填充胶、液态封装材料等产品批量落地,持续缩小与国际厂商差距,加快封测材料国产化进程。

  (二)深化智能制造升级,全面降本增效提质

  2025年,公司完成多条产线自动化改造,小饼包装全流程自动化、在线全检与智能预警系统稳定运行,人力成本优化、产品一致性与良率显著提升。高密度集成电路封装材料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按计划推进,产能布局持续优化。

  2026年,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达产达效,全面推进产线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扩大自动化包装、智能仓储、数据采集与过程管控系统覆盖范围;推进生产过程可视化、质量追溯全链条化;依托新技术提升单位产出、降低能耗与制造成本,实现精益制造与品质卓越双提升。

  二、深化产业整合,释放协同发展效能

  2025年,公司完成对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与资产过户,双方业务、研发、客户、产能全面整合。衡所华威在车载芯片、电容封装专用塑封料领域具备全球领先优势,拥有优质全球半导体客户资源,本次整合显著提升公司在高端封装材料领域的技术壁垒、市场份额与全球竞争力,快速突破海外技术垄断,实现研发体系协同与工艺迭代提速。

  2026年,公司将聚焦深度整合、协同增效:一是统筹研发资源,共建高端封材技术平台,加快先进封装与车规材料迭代;二是优化产能布局,提升规模化供应能力;三是共享客户渠道,拓展海内外高端市场;四是强化管理协同,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整体盈利水平,以产业整合赋能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保障稳健经营

  2025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以规范治理为目标,顺应政策更新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合规运营,优化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明确其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实现监督职能平稳过渡,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权责清晰、有效制衡、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水平稳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以新《公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为指引,全面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制度,夯实规范运作根基;二是加强董高合规培训,强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与专业能力学习,提升履职尽责与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优化决策流程,强化内控监督与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运作规范、透明、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优化回报机制,稳定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政策,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与利润分配制度,自上市以来,公司历年分红均超过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025年,公司统筹发展与回报,持续为股东提供稳定现金分红,投资者获得感不断增强。

  2026年,公司将坚守长期回报理念:平衡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保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严格履行分红决策程序,提升分红透明度;在合规前提下优化回报机制,切实让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成果,打造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创造体系。

  五、升级投关管理,提升信披与沟通质效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沟通体系,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调研交流、股东会等渠道,保障双向高效沟通,充分尊重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投关工作质量:一是优化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披露经营动态、行业信息与治理进展;二是丰富沟通形式,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线上线下调研,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知;三是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披露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四是强化市值管理,促进公司价值合理回归,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闭环评估落地,践行社会责任担当

  公司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举措落地—过程跟踪—效果评估—优化完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见实效。公司坚守“诚信经营、科技创新、精益制造、品质卓越、共同发展”核心价值观,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驱动,推动产业升级与国产替代。同时,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加强多方合作,以稳健经营与合规运作创造长期价值。

  本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计划,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7日

  至2026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三)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电话:0518-81066978传真:0518-81066803

  电子邮箱:ir@hhck-em.com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钱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5证券简称:华海诚科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上期审计收费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分配股数(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252,132.9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694,261.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96,014,32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6,815股后的公司股本95,737,50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573,750.8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股份回购金额46,464,619.2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56,038,37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1.0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人民币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人民币9,573,750.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48%。

  2、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总股本为96,014,32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76,815股后的公司股本95,737,508股为基数,合计转增45,954,0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1,968,327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5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07.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元

  

  二、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92.69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4.91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07.6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金额与2025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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