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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福建省福州市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4号楼第20层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陈融洁先生因公无法主持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同意推选董事朱小梅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2,272,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107%,其中:

  ①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0,878,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037%;

  ②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394,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64,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04%;反对5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2%;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725%;反对5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04%;弃权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1%。

  逐项审议通过提案2.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81,669,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7%;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3,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41%;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5%。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81,669,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6%;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17%;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8%。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同意81,669,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6%;反对5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9%;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17%;反对57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88%;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5%。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81,669,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6%;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17%;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18%。

  2.05发行数量

  同意81,649,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2%;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218%;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8%。

  2.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同意81,649,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2%;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218%;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8%。

  2.07限售期

  同意81,649,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3%;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241%;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4%。

  2.08上市地点

  同意81,652,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3%;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012%;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2.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81,652,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58%;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5%。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19%;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6%。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81,641,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33%;反对5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36%;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511%;反对5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54%;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5%。

  提案3.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52,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3%;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012%;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52,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3%;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012%;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52,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3%;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7%;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012%;反对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65%;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提案6.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5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0%;反对5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66%;反对5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12%;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提案7.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52,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0%;反对5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66%;反对5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12%;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提案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57,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9%;反对5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1%;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1,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088%;反对57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89%;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提案9.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57,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20%;反对5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0%;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111%;反对5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466%;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

  提案10.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718,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61%;反对5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9%;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374%;反对5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32%;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潘继东、郄建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6-022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事项概述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通”或“公司”)已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信息”)的经营所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天创信息在中国银行申请的人民币8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天创信息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8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2601951900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柯宏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肆佰柒拾捌万贰仟伍佰柒拾捌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销售代理;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数字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智能机器人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安防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大数据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天创信息70.34%股权)

  经查询,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天创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总金额:8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12,809.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促进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举措,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与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天创信息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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