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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拟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仅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非关联金融机构

  4、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5、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业务涉及进出口外汇收支,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形成一定的外汇风险敞口。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3、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3、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需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2. 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 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4.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该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5.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 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和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业务涉及进出口外汇收支,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拟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或是上述标的的组合;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外汇衍生品交易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防范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密切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报告,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3.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需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铜、碳酸锂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铜等原材料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万元;碳酸锂等产成品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铜和碳酸锂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6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2:30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0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提案3.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3月3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3月3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朱慧芬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1406大为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db@daweimail.com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3”,投票简称为“大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0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为满足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阶段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2、 交易品种和交易工具: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锂盐、铜等原材料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产品;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

  3、 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合规公开交易场所。同时,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同步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4、 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铜等原材料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万元;碳酸锂等产成品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铜和碳酸锂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5、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的新能源与汽车业务涵盖锂电新能源材料和汽车缓速器,主要产品包括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以及汽车缓速器产品。其中,铜作为汽车缓速器重要原材料,在成本中占比较高;同时,铜及锂盐的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均构成较大影响。

  为有效管理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保障经营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适时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稳定产品成本,降低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资金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铜、碳酸锂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铜等原材料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万元;碳酸锂等产成品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总额度为2,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铜和碳酸锂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前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锂盐、铜等原材料以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等产品的期权、期货、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以及场外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外合规公开交易场所。同时,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同步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四)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政策风险:如期货期权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6、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二)风控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降低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2、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同时加强相关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和期权品种。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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