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3
原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控”)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 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503,1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01%。
公司于近日收到前海金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前海金控于2026年3月12日至3月1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1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9992%,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计算的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事项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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