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交易金额:在不影响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有效规避和降低相关产品价格和汇率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其他说明: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50万美元,具体详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本次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系统筹考虑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需,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相应失效、不再单独执行。
4、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的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该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本次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系统筹考虑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需,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相应失效、不再单独执行。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深化工贸创新,基于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及国内外供应链合作伙伴资源,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强化对公司主业的协同支撑。为有效规避和降低相关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化解产品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风险,提升公司经营水平,保障公司健康运行。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能够有效管理相关产品价格、汇率或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2、交易品种
(1)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以及实际业务结算涉及外币品种的期货及衍生品。
(2)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以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3、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经营资质的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衍生品和其他衍生品等交易业务。
4、交易金额
授权期限内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5、实施主体
根据业务实施情况,实施主体为公司和子公司。
6、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7、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同时,本次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相应失效。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期货及衍生品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相关业务开展遵循合法、谨慎、安全的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该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资金风险: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因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相匹配,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建立《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授权流程及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为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将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监管机构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及准则依据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议意见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商品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本次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系统筹考虑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需,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前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相应失效、不再单独执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华融化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华融化学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6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拟续聘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6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 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自2011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楷,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24年1月,自2019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谢海林,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8年10月,自2007年7月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1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为公司继续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因此,同意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当期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
2026年下半年。
(三)中期分红的安排
1、公司于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2、公司如进行中期分红,将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3、公司中期分红以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或2026年三季度定期报告为依据,并以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作为实施参考依据,具体方案由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宜,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宜,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上,董事邵军、李建雄、张明贵回避表决,其他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将回避表决。
2、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60.90万元,2026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720.00万元,发生交易的关联方包括新希望(000876.SZ)及其子公司、新希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希望化工及其控制的除华融化学以外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交易的类别包括采购原材料、接受租赁、采购服务、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提供服务等。
3、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具体如下:
注1、新创云联以市场价采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海盐湖”)的氯化钾,并以其向青海盐湖的采购价向公司平价销售氯化钾,具有公允性。
注2、上表中涉及其他关联人金额较小的关联交易,按规定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3、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在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可以在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各关联人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如202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按相关监管规定履行披露或审议程序。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新创云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持有新创云联100%的权益,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 履约能力分析
新创云联目前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六和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新希望化工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新希望化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化工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四)新希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
新希望服务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新希望服务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定价,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市场化方式约定执行。
四、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审议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3.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双方均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同意《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融化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融化学”)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项目终止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新的项目或需要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06,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于2022年3月21日会同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进度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募投项目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智慧供应链及智能工厂平台项目” (以下简称“智慧化项目”),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13,5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延长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的建设内容、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延长实施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并增加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同时,公司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调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延长实施期、增加实施主体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2026年2月28日,智慧化项目投资进展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1、智能工厂平台子项目终止的原因
该子项目拟通过系列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运营效率。公司拟终止该子项目,主要原因是:其一,原计划中的能源管理系统、片状氢氧化钾包装码垛自动化产线等系统及项目已建成,公司生产的效率、成本及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其二,公司数字化能力持续提升,数科自研优势逐步显效,公司已通过自研结合运营优势,系统部署实施数字供应链运营平台、智慧交付平台、质量管理运营系统、云工厂(工业互联网)等多套系统,适配实际运营需求,有效支撑公司转型升级及发展战略。其三,随着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持续进步,数字化、智能化相关技术及系统的更新迭代加快以及公司战略规划,部分原计划建设系统已不匹配运营需求。故拟终止智能工厂平台子项目,后续如有数字化、智能化相关系统及平台的进一步建设需要,公司将在结合自研能力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2、智慧物流子项目终止的原因
该子项目拟通过购买运输车、罐体及建设配套运力管理系统,提升公司自营危化品车队的运输能力,保障高端化学品的交付质量。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已购入不同类型的运输车以及适配罐体,自营车队运力及外部优势运力资源统筹配置下已有效保障运输需求。因此,拟终止智慧物流子项目。后续如有进一步提升公司运力需求,公司将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协同外部优势运力资源等方式进行高质效适配。
3、智慧仓储子项目终止的原因
该子项目拟通过改扩建公司现有仓库、建设立体仓库等,提升公司仓储能力,同时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形式升级改造装卸设备,进而实现仓储过程少人化、无人化,提升仓储作业效率。截至2026年2月28日,该子项目仅开展了前期的设计咨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8.30万元。
公司拟终止智慧仓储子项目,主要原因是:其一,近年来氢氧化钾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不足60%、供过于求进一步加剧,公司进一步扩产能不经济,相应仓储需求发生变化。其二,公司持续实施“满产尽销”策略,对生产经营和仓储管理进行了整体优化。其三,受益于智能工厂及智慧物流相应成效以及公司持续提升的数字化、精细化运营管理能力,存货周转加快、交付效率提升、在库时间压降,仓储能力已基本满足公司生产管理的需求。因此,拟终止智慧仓储子项目。
综上所述,结合各子项目建设情况、公司自研能力及业务实际需求,鉴于现有系统与平台已匹配满足业务需要,进一步增加对各子项目的投资,可能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下降,并因折旧摊销成本上升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本着对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拟整体终止智慧化项目。后续如有进一步提升公司数字化、智慧化能力的需要,公司将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策略以及数字化自研能力等,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三)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智慧化项目终止后,除前期已投入本募投项目的募投资金1,658.02万元外,截至2026年2月28日,3个募资资金专户共计剩余8,351.79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及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尚未使用,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积极、审慎、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对项目终止后剩余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合规的安排,并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经营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可为公司未来的研发投入、产业化项目、战略发展等储备资金。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终止智慧供应链及智能工厂平台项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终止智慧供应链及智能工厂平台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于2026年3月19日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拟终止“智慧供应链与智能工厂平台项目”,项目终止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融化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华融化学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事项是华融化学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当前行业形势、市场环境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融化学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8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9:3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7名(其中,张明贵、姚宁、卜新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恪尽职守,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范运作,全年召开5次会议并有效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各司其职、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经营管理上,在董事会引领下,公司经营拓展与技术创新上取得突破。同时,董事会紧跟监管导向动态完善治理制度体系,高质高效完成信息披露、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强化公司治理与价值传递,并通过持续现金分红、创新中期分红、制定分红规划等,彰显对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治理理念。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计划,在加大研发创新与投入、拓展供应链管理业务、精益管理运营等多方面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全力完成2025年度各项重点工作。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包含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等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邵军、李建雄、张明贵、唐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姚宁、卜新平、刘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邵军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李建雄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张明贵担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属于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8,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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