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飞龙股份”)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31号文《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同意飞龙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50,213,544.00股。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74,074,074.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53元。截至2023年9月5日,飞龙股份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779,999,999.22元(大写:人民币柒亿柒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贰角贰分),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255,485.24元(大写:壹仟壹佰贰拾伍万伍仟肆佰捌拾伍元贰角肆分),飞龙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元(大写:人民币柒亿陆仟捌佰柒拾肆万肆仟伍佰壹拾叁元玖角捌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4,074,074.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肆佰零柒万肆仟零柒拾肆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694,670,439.98元(大写:人民币陆亿玖仟肆佰陆拾柒万零肆佰叁拾玖元玖角捌分)。

  截至2023年9月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2023年9月6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33,744,017.57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合计134,441,257.26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5564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5,303,534.50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中金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95,303,534.50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收益为4,733,562.43元;本报告期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96,600.00万元,期末均已到期赎回。2025年12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认购结构性存款,相关银行于2026年1月5日确认并起息,起息日之前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于理财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通过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该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3.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亿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0.85亿元。

  2025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5亿元,根据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38亿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7亿元,加上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余额4.11亿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股利1.72亿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5.76亿元。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执行。因此,2025年年末可分配利润为5.76亿元。

  2、鉴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信心,在保障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制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574,785,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2,435,766.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54.41%。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72,435,766.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41%。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固定不变”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574,785,888.00元,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可行性、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飞龙”)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飞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074,07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10.53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9,999,999.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255,485.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8,744,513.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6日出具了《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37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芜湖飞龙、郑州飞龙及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子公司芜湖飞龙和郑州飞龙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如因募投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

  六、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子公司芜湖飞龙和郑州飞龙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该账户的开立及后续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芜湖飞龙和郑州飞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意上述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用于存储及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该账户的开立及后续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飞龙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2日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3.00、4.00、5.00、6.00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4月20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内容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0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299号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或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联系人:谢坤

  会议联系电话:0377-69723888

  邮政编码:474500             电子邮箱:dmb@flacc.com

  5、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3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6”,投票简称为“飞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内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等18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80亿元,以随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求。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推动公司持续发展,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担保等。担保具体金额以与相关授信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上述关联方在担保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锋、孙耀忠、李明黎、刘红玉、李江均已回避表决。

  宛西控股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81,431,1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6%,为公司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接受宛西控股提供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宛西控股为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具体以公司、宛西控股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控股股东无偿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宛西控股为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此次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21.68万元。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审核意见:控股股东宛西控股为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公司无偿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51,025.80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

  2024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518家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薛佳祺,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红,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浩,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玉梅,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薛佳祺、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红、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浩、项目质量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审计费用98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

  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预计98万元(不含税,其中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龙股份”)为践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经济工作政策取向,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5年,公司从聚焦主业做优做强、强化技术创新驱动、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完善信息披露,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系统部署、扎实推进,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现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致力成为国际一流的热管理系统方案解决商

  飞龙股份始建于1952年,至今已有7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一家致力于热管理系统解决方案的上市公司,公司业务发展与热管理应用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在汽车领域,面对传统燃油车增速逐渐放缓、新能源车增速迅猛的情况,公司一方面持续巩固传统市场份额,不断加大新能源热管理部件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推动产品向“高、精、尖”发展;另一方面依靠先发优势,推动热管理向民用新兴领域拓展。同时,以泰国生产基地为依托,积极布局海外市场,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热管理方案解决商。

  公司产品销售覆盖全国市场,并出口美洲、欧洲、东南亚等地区。已批产国内外客户200余家,服务全球超300个工厂基地。其中,新能源系列产品主要客户及建立联系的有130多家。公司“飞龙”品牌享誉国内外,荣获国内汽车水泵行业龙头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绿色工厂等多项企业荣誉。作为行业技术引领者,公司参与制定13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牢牢掌握行业话语权与技术发展主导权,充分彰显产业引领作用。2020年汽车水泵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24年涡轮增压器壳体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同年12月公司被郑州海关认证为“AEO高级认证企业”,2026年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转变思维,研发创新产品,开拓潜在市场,保持了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45亿元,同比减少3.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亿元,同比减少3.85%。

  作为热管理领域的有力竞争者,公司未来将在持续巩固汽车产业生态链的同时,积极开拓民用领域发展路径。公司秉承“三抓三创”(抓乘用车市场、抓国际贸易、抓民用领域市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品牌创新)经营方针,围绕轻量化、智能化、集成化与高效能四大技术方向,重点突破电子泵、温控阀、集成模块等核心技术;在民用领域,重点布局服务器液冷、数据中心(IDC)液冷等行业的智能液冷方案,实现热管理技术跨行业赋能。

  二、坚持技术创新引领,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紧跟新能源发展趋势,围绕电子水泵系列和温控阀系列两大类产品,加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电子类产品的研发,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体系,依托场景积累,加大对子公司的技术赋能,不断优化核心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的布局,全面构筑公司核心技术优势。

  目前公司旗下九家核心子公司,均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2025年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印证了集团整体的科技实力与专业化水平。并且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了4个研发中心,其中上海、芜湖的研发中心重点聚焦新能源热管理产品前沿赛道,紧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动技术迭代与产品升级。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已获专利总数652项(发明专利170项),其中国内专利650项,国际专利2项。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推动研发创新,深度赋能新能源热管理场景需求和建设,筑牢筑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护城河”。

  三、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规范公司运作,提高治理水平。持续推动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高效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股东、投资者保护机构等各方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让依法合规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规,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积极构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连续四年发布《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向投资者展示公司治理、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成果,提升公司透明度。

  未来,公司将持续构建稳健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继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包括行业发展、公司业务、技术创新、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重视股东回报,坚持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公司接听投资者电话101次;在互动易平台回复问题296个;参加券商机构策略会32场。举办了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复46个投资者问题;参加河南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回复4个投资者问题;接受投资者实地调研及电话会共计39场,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投资者对公司行业地位、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574,785,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继续执行《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阶段及战略发展规划,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切实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感恩回馈社会

  公司在做好自身主业的同时,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始终认为回报社会是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

  在教育公益方面,公司长期向当地多所高中捐赠奖助学金及高考录取奖金,表彰优秀师生;公司总经理孙耀忠坚持开展“代理妈妈”助学帮扶,多年来资助多名学生考入“双一流”高校并成长为行业拔尖人才,2025年度相关助学捐赠150余万元。

  在乡村振兴方面,公司紧扣2025年“千万工程”深化推进与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导向,通过定点帮扶、结对共建等形式,精准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与特色农产品培育,带动脱贫群众增收,协助改善乡村基础设施与居民环境。

  在救灾帮扶方面,2025年6月30日河南省西峡县太平镇等地遭遇极端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公司饮水思源、反哺家乡,向太平镇捐款10万元支援救灾;公司董事长控股的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亦迅速驰援,向东坪村捐赠30万元救灾资金并派出救灾分队。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坚守主业、深耕发展,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持续强化股东回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健康、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