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7日
至2026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特别决议议案:1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按照相关规定应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三) 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唐亚男
联系电话:010-62575346
传真:010-62579137
(五) 登记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六)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原定于2026年6月1日届满。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实现控制权平稳过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高科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名,且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龙先生、唐庆女士、商小路先生、袁海月女士、斯庆锋先生、杨薇薇女士、贺怡帆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震先生、张博女士、沈晓良先生、刘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震先生、张博女士、沈晓良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俊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已承诺将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学习证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 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次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及专业能力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继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9日
附: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龙先生简历:
曹龙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在读。现任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湖北省高投数字产业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武汉高投云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曹龙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龙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唐庆女士简历:
唐庆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高科智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资产经营部负责人、政府一账通项目总监,陆金所资产板块财富云研发部产品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唐庆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庆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商小路先生简历:
商小路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陕西省西安市邮政局法规处法务,香港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证券部负责人,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微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商小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商小路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袁海月女士简历:
袁海月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现任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助理、审计项目经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项目经理、审计经理,上海世禹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
袁海月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海月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5、斯庆锋先生简历:
斯庆锋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工商银行东阳支行网点营业经理,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企金业务部经理,东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斯庆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斯庆锋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6、杨薇薇女士简历:
杨薇薇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芯玑(东阳)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北拓资本高级投资经理,上海青桐资本执行总经理,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杨薇薇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薇薇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7、贺怡帆女士简历:
贺怡帆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长江云河(湖北)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湖北长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云河(湖北)科技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北长江世禹芯玑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资金交易审核、人事经理,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人力高级主任。
贺怡帆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贺怡帆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震先生简历:
黄震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中国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五矿国际信托独立董事,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黄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震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张博女士简历:
张博女士,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曾任三夫户外(002780.SZ)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
张博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博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沈晓良先生简历:
沈晓良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善复旦研究院院长助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助理经理,香港艾美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市场总监,上海颐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Nepes Corporation中国区业务总经理。
沈晓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晓良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4、刘俊先生简历:
刘俊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至今任职于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并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南京市律师行业团工委副书记。
刘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俊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0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6年3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董事9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高科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高科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行政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具体为:固定薪酬部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级别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包含基本工资及各类补贴;业绩奖金部分,以个人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根据公司总体经营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测算预估数据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情况,公司拟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2025年度全年税前薪酬合计405.92万元,其中与2025年业绩相关的绩效薪酬合计106.04万元。剔除部分人员年中入职、离职等非可比因素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较2024年度下降4%,与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变动趋势一致,符合业绩与薪酬联动的相关要求。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发放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即第一期支付绩效薪酬的95%,剩余5%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若结合公司2025年经审计财务数据,需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结果作相应调整的,公司将按最终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定绩效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周锟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经其他与会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张鹏先生、周锟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增加至1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增加至7名,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加至4名。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前后的《公司章程》对照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等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章程修订备案手续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实现控制权平稳过渡,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曹龙先生、唐庆女士、商小路先生、袁海月女士、斯庆锋先生、杨薇薇女士、贺怡帆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实现控制权平稳过渡,董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长世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黄震先生、张博女士、沈晓良先生、刘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高科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中国高科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10)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6-01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增加至1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名增加至7名,独立董事人数由3名增加至4名。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前后的《公司章程》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章程修订备案手续等。
鉴于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变更的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