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相关约定: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不开放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决定对部分基金在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类型以各基金实际情况为准),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如下:
上述基金2026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
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关于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对基金合同可能面临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现就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上证综合增强策略ETF
场内简称:上证增强
扩位证券简称:上证指数增强ETF嘉实
基金代码:56281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3月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6年3月18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关于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26年第3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3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26年3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6年3月23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2)2026年3月20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3)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日支付,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每月20日集中支付的方式。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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