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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经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制权已经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的计划,亦不存在将其控制的资产在未来36个月内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毛毯为主的家用纺织品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不涉及人工智能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以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上信息为准,注意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真爱美家”“上市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收到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探迹远擎”“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探迹远擎。2025年11月11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74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97,968,544元。2026年3月9日,前述43,185,6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探迹远擎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二、本次要约收购为探迹远擎向除其自身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不可撤销的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为21,6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5.00%),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74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599,184,000元。收购人已于2025年11月12日将120,000,000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三、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在探迹远擎发出部分要约后,真爱集团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真爱集团应在要约收购期限起始之日后5日内以其持有的18,734,4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申报预受要约。未经探迹远擎书面同意,以上预受要约为不可撤回且预受要约股份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真爱集团将配合上市公司及探迹远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保管手续。

  四、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受要约收购股份数量21,600,0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21,600,0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21,600,000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五、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1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销。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情况简介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同时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优化股权结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致力于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探迹远擎向除收购人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1,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1月11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74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97,968,544元。

  本次要约收购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29.99%上市公司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探迹远擎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探迹远擎发出部分要约后,真爱集团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真爱集团应在要约收购期限起始之日后5日内以其持有的18,734,4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申报预受要约。未经探迹远擎书面同意,以上预受要约为不可撤回且预受要约股份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真爱集团将配合上市公司及探迹远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保管手续。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受要约收购股份数量21,600,0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21,600,0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21,600,000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要约价格及计算基础

  1、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27.74元/股。

  2、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2025年11月11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74元。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27.74元/股。

  (2)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26.08元/股。

  经综合考虑,要约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27.74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27.74元/股、拟收购数量21,600,000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599,184,000元。收购人已于2025年11月12日,将120,000,000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为收购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收购人用于收购真爱美家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真爱美家及其关联方(除收购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收购的情形;不存在真爱美家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收购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自筹资金通过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取得,目前收购方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森保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金融城支行共同签署《银团贷款合同》。

  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七)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1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以上仅为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部分内容,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聘请了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并与本公告及要约收购报告书一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预受要约申报编号:990092

  2、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3、 要约收购价格:27.74元/股

  4、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为21,600,000股,占被收购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15.00%。

  5、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1日

  6、 收购人: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真爱美家”“上市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收到广州探迹远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探迹远擎”“收购人”)发来的《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有关事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期限内,本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真爱美家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3041.SZ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1,600,00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15.00%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价格:27.74元/股

  9、计算基础: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价格情况如下:2025年11月11日,探迹远擎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探迹远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真爱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43,185,6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74元。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因此,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27.74元/股。

  (2)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26.08元/股。

  经综合考虑,要约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27.74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取得上市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10、要约有效期: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1日

  11、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990092。

  2、申报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价格为27.74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报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受要约收购股份数量21,600,0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21,600,000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21,600,000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收购人已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将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过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的预受股份过户的确认函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14、要约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预受要约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并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情况报告及结果公告。

  (四)预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4、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届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届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999号

  联系电话:0579-89982888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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