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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签发的《关于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5]1467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书面通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担保措施为标的股票担保及信托登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以其合法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订了《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以及为了维持股票市值担保比例而向担保及信托专户支付的现金为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平安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6平神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平安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共计196,392,223股标的股票,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7.67%,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

  4、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平安证券名义持有,并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6平神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平安证券将根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196,392,223股标的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6平神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将持有公司196,392,223股A股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67%。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况以及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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