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53版)
(9)低空经济
低空经济是以民用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主要在1000米甚至更高但不超过3000米的高度范围内执行任务。根据中国民航局的数据,2025年,中国实名登记无人机总数突破328万架;全年累计飞行4,530万小时,同比增长近70%。随着飞行规模扩大、场景日趋复杂,传统的人工管理和调度方式难以满足要求,必须依靠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的管理调度方式,因此对数据存储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实时数字化管理与智能化决策需求,稳定可靠、高性能的国产存储解决方案将成为支撑低空飞行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运营的关键基础设施。公司已推出适用于无人机的eMMC、UFS、LPDDR等产品,并已实现规模出货,市场份额快速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持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目前总股本。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持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目前总股本。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共实现营业收入1,130,248.00万元,同比增长68.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303.52万元,同比增长429.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514.36 万元,同比增长1,072.2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851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10元(含税)。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67,131,7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12,899.111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49,977,433.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49,990,332.27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3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49,977,433.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9,990,332.27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注:净利润为负值的年份包括在内。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后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资金需求金额明确等因素积极研究包括但不限干2026年中期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并适时启动决策程序。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6年中期分红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等,对公司进行自查、论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內实施。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3,035,235.0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249,990,332.27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9.31%,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集成电路行业是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的高科技行业,尤其是存储领域,具有技术迭代迅速、资本投入密集、行业周期波动显著等特点。为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产品的竞争力,公司需投入较高的人力成本、研发费用及保持较高的营运资金储备,以巩固并提升市场竞争力,资金需求量大。
(二)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维护好公司价值,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多回报。
公司紧紧围绕半导体存储器产业链,构筑研发封测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布局存储解决方案研发、主控芯片设计、存储器封测/晶圆级先进封测和存储测试机等产业链关键技术领域。在研发封测一体化经营模式下,公司针对市场的不同需求进行产品设计、研发及原材料选型,从供应商购入NAND Flash晶圆及芯片、DRAM晶圆及芯片等主要原材料,自研或外购主控晶圆及芯片,对存储介质开展特性研究与匹配,通过固件/软件/硬件和测试方案开发适配各类客户典型应用场景,并进行IC封测或模组制造,将原材料生产成半导体存储器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该模式为公司在产品创新及开发效率、产能及品质保障等方面带来竞争优势,同时规避了晶圆迭代的技术风险和过重的资本投入。
(三) 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035,235.09元,同比增长429.07%,资产负债率为64.47%。2026年,公司将全面拥抱AI,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须预留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的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用于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实施落地,优先保障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支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精细化内部管理,计划性管控各项成本费用,开源节流,充分保证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五) 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六) 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0,203.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205.79万元,已由原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0,624.94万元,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701.3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1,701.60万元(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与议案审议金额之间的差额为结息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注2:上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利息收入。
(二)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47号),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25,28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2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99,999,971.5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9,314,551.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0,685,419.7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3-1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原保荐人中信证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公司、原保荐人中信证券于2022年12月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公司及子公司与原保荐人中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人已发生更换,2024年7月18日,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北站支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来科技”)、控股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成汉奇”)与华泰联合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对公司/子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本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优化和改善募集资金使用时的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泰来科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956.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10.1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6,266.6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并已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4.1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并已置换完毕。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扩产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为85,068.54万元,“晶圆级先进封测制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为102,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63.0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0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完成时间是2025年5月28日,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亿元(含4.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01.3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1,701.60万元(实际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与议案审议金额之间的差额为结息所致)。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18,843.52万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调整部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为优化和改善募集资金使用时的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泰来科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借款85,068.54万元、102,000.00万元以分别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和“晶圆级先进封测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佰维存储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注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系:(1)“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后由公司对外销售最终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2)“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是为了实现技术升级,增强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了推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资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5:上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附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系:(1)“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后由公司对外销售最终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2)“晶圆级先进封测制造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98.42%,,尚未完工和产生收益。
注4:上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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