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2026-007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优先股代码:360024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调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前后的委员名单如下:
王厚印先生、衣志强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核准,并在获得核准后正式履职。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烟草”)成立于1983年3月,注册资本3070.6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批发、电子烟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苏烟草向本公司原监事会派驻监事,为本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则的关联方。本公司拟与江苏烟草开展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的存款类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公司与江苏烟草开展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的存款类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应按照商业原则,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
本次存款类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相关存款业务定价严格执行监管规定、本公司定价政策及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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