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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 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一)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步森”变更为“*ST步森”。

  2、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00万元至17,0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2,000万元至17,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00万元至4,900万元;利润总额:900万元至1,3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万元至1,3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90万元至1,39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正常有序开展,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并说明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规则的规定,同时为方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进度,公司现将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或“会计师”)就2025年度相关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等事项进行过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正常有序开展,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密切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8号),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本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不存在分歧。最终财务数据以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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