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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元路126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ZHANG XING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程硕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及上市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发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 议案名称:筹资成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 议案名称:发行上市中介机构选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 议案名称: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增选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其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3、4、5、6、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2、3、4、5、6、9、10、12为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的议案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松、李思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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