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公司拟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及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自2025年6月1日(前次注册资本变更统计股本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份增加744,378股,注册资本增加744,3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512,565,434元变更为513,309,812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12,565,434股变更为513,309,812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
上述变更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股东会审议情况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
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综合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80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协议签署为准,具体融资需求及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汇票承兑、国内信用证等)、融资方式(包括信用融资、资产及股权等抵押融资及质押融资等)、单次使用授信的具体金额及费用等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与各商业银行协商确定并执行。
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11号(综合仓库)6号楼一楼R-61-8203
法定代表人:许荣煌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3日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特一海力的资产总额为57,005.04万元,负债总额为46,435.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569.31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66,488.91万元,利润总额-2,136.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22.66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永桂工业开发区海力路9号
法定代表人:许荣煌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力制药的资产总额为22,050.43万元,负债总额为3,808.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241.99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13,836.07万元,利润总额2,625.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41.58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 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发放薪酬或津贴,按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2、外部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为10.2万元/年(含税),平均8,500元/月(含税),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 其他说明
1、方案中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荣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卢北京、赵晓波、赖瀚琪等3名董事以电子通信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1-12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信息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2票。
独立董事赵晓波、赖瀚琪回避表决本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6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审议了董事薪酬方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许荣煌、陈习良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2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特一药物研究(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特美健康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五个一级子公司;海南海力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力医生集团(安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台山市化工厂有限公司、特一药房(台山)有限公司四个二级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采购与付款业务管理、存货管理、资产管理、生产与质量管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对外投资、重大合同、信息披露。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对外投资、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者大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是不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者大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是不超过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不超过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并且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财务人员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等情况;
③违规泄露财务数据、重大资金往来等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大缺陷的情况。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②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部门双规,或移交司法机关;
③因会计政策执行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④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额大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者大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额大于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但是不超过营业收入总额的1%,或者大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是不超过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单项内部控制缺陷或者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金额不超过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并且不超过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
③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④重大事项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⑤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大缺陷的情况。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②公司核心岗位权责不清,人员严重流失的情况;
③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④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要缺陷的情况。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者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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