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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55                                                  公司简称:豫园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96,659,848.3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22,631,501.2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662,195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176,771,035.6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珠宝时尚等消费升级行业、商业零售行业、房地产行业,均属于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十分激烈的行业。2025年,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国民经济运行顶压前行、向新向优,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实现,“十四五”胜利收官。以下是国家统计局、上海统计局的数据资料:

  1.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1,401,87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

  2.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3.7%。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43,220亿元,增长3.8%;餐饮收入57,982亿元,增长3.2%。

  3.2025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59,72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923亿元,增长5.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1%。

  4.2025年,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为3,736亿元,同比增长12.8%;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为4,653亿元,同比增长5.1%。

  5.2025年,上海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600.93亿元,同比增长4.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14,670.46亿元,同比增长5.5%;餐费收入1,930.46亿元,下降1.9%。

  6.2025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2,788亿元,比上年下降17.2%。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8,101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7%。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3,937亿元,下降12.6%;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13.0%。

  另根据中国黄金协会统计数据,2025年,我国黄金消费量950.096吨,同比下降3.57%。其中:黄金首饰363.836吨,同比下降31.61%;金条及金币504.238吨,同比增长35.1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上海豫园商场。上海豫园商场于1987年6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改制为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5月,经沪府财贸(92)第176号文批准,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共同发起成立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同年9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使命、愿景:为全球家庭客户智造快乐生活;成为引领中华文化复兴潮流,智造植根中国的全球一流家庭快乐消费产业集团。公司持续深化“东方生活美学”置顶战略,积极拥抱消费结构调整和国潮新趋势,贯彻“瘦身健体”、“拥轻合重”、“攻守平衡”战略措施,持续聚焦主业发展,打造面向家庭消费,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主要包括珠宝时尚、文化饮食、国潮腕表、美丽健康以及地产开发运营等业务板块。

  珠宝时尚业务的承载主体: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珠宝时尚集团”)是公司旗下黄金珠宝行业旗舰航母,拥有“老庙”、“亚一”两大核心品牌。截止2025年末,“老庙”和“亚一”品牌门店3952家。随着市场趋势和消费者需求&偏好变化,珠宝时尚集团积极调整业务布局,从“文化、设计、工艺、品质、服务、场景”等多角度持续挖掘并提升产品力,融通生态合作资源,持续加速创新渠道拓展、深化会员运营、提升用户满意度,谋求产业蜕变。

  文化饮食业务是公司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围绕“中华老字号”品牌展开,旗下拥有众多历史悠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餐饮品牌,如松鹤楼、松月楼、绿波廊、南翔馒头店、上海老饭店、德兴馆及老城隍庙等,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品牌优势,结合现代消费需求,通过持续产品创新和品牌升级,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餐饮体验,并持续挖掘中国饮食消费的文化内涵与价值,以现代时尚的方式演绎中国饮食文化经典,延伸发展品牌授权及餐饮名店食品授权业务。另外,公司持有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舍得集团”)70%股权,舍得集团控股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舍得酒业”,证券代码:600702)。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持有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徽酒”,证券代码:603919)20%股权。

  国潮腕表业务是公司落地“东方生活美学”的重要产业布局之一,旗下上海汉辰表业集团有

  限公司控股天津海鸥表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鸥表业”)、上海表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

  表业”)。随着国潮文化兴起,“海鸥”、“上海”两大国民腕表品牌,立足品牌及技术优势,

  不断融合传统文化与高端技艺,通过创新设计和渠道拓展,迎来了更多发展机遇,同时将积极推

  动中国腕表走向全球市场。

  豫园美丽健康业务作为公司家庭快乐消费产业集群之一,以“为全球家庭客户提供最好的美容、健康产品与服务”为使命,布局美容美妆、健康保健和宠物健康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将通过资源整合、内生增长与外延拓展,为家庭快乐消费产业赋予美丽健康属性。旗下包括两百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药业品牌童涵春堂,通过品牌和产品创新,持续焕发新活力;以色列国宝级品牌 AHAVA专注打造死海疗愈;WEI蔚蓝之美聚焦东方草本护肤理念,协同发展,持续向消费者传递东方健康养生、科技护肤理念;有鱼品牌致力于成为中国城市年轻宠主首选的宠物食品品牌,希望通过提供功能系列产品解决方案,解决城市养宠的痛点问题,让养猫青年拥有轻松纯粹的养宠快乐。

  地产开发运营业务是公司践行“瘦身健体”、“拥轻合重”战略措施,融通产业生态资源、打造超级场景的核心载体。公司通过整合商业管理、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实现“轻重合一”,一方面提升涉房板块经营质量和决策效率,通过运营增值,加大存量非核心项目退出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持续提升商管和物管的底层资产运营核心能力,构建资产全周期服务能力,以轻橇重提升资产价值,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73亿元,同比降低22.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7亿元,同比减少4,009.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40.99亿元,同比减少94.3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6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72.71亿元的财务资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6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72.71亿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情况介绍

  1、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NY84J75

  法定代表人:马运通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7月9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南博路3号复地云极营销中心2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7.4%股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2.6%股权。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150,617万元,净资产-16,465万元。

  2、上海复地复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G4KD6E

  法定代表人:李发明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10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1%股权,杭州杭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9%股权。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184,567万元,净资产27,347万元。

  3、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D7GXH

  法定代表人:姜欣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9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605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天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323,412万元,净资产-94,916万元。

  4、上海豫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C573A62T

  法定代表人:茅向华

  注册资本:5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旧校场路125号地下14-地下1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销售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上海云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茅向华、邹超为上海豫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末总资产1,488,929万元,净资产546,356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计划具体情况

  为满足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6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72.71亿元的财务资助。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69.1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清单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平等性原则,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利率

  4.借款安排:公司与联合营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对联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及各自独立负责经营资产范围同等条件投入。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二)财务资助计划总结及授权

  上述豫园股份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财务资助峰值总额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联合营企业之间的财务资助额度以及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清单》中所列公司)可作调整。

  以上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股东会审议,在2027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具体期限以公司与公司联合营企业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股比。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意见如下:

  为满足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豫园股份2026年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72.71亿元的财务资助;并同意相关授权事宜。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对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5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2025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报酬与2026年续聘内控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5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6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江燕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1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2亿元;

  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

  2025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2.38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7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审计收费总额:0.7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000.00万元。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炜:2007年起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同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主办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共涉及4家上市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女士,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其中2004年12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张晓荣、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炜、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符合独立性要求。

  4. 审计收费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对包括财务报告在内的有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公司支付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130万元。同时,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026年度内控审计费用130万元。

  二、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5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6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0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2)激励对象张剑、孟凌媛、陈晓燕已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激励对象王基平、胡俊杰、吴毅飞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并且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已不符合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现金股利,并同意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9,89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9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637,179.9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3,892,458,273元减少至人民币3,891,208,383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其涉及的公司减资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5月7日。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12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200010

  电话:021-23029999转董秘办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22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96,659,848.3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22,631,501.21元。

  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662,195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176,771,035.62元(不含交易费用)。

  除2025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662,195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176,771,035.6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并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标。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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