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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1人,代表股份381,471,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3,831,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3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6人,代表股份7,639,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7人,代表股份7,773,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6人,代表股份7,639,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7%。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提名杨筱球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16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8%;反对2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弃权5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63,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157%;反对25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45%;弃权5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9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议案通过。杨筱球先生已于2026年3月17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海律师、于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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