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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6-02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一年期以内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相关额度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一、现金管理到期收回情况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合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部分产品到期收回,基本情况如下: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红塔支行签订了《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本次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现金管理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过去12个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备查文件:

  1. 《华夏银行产品到期收回凭证》;

  2. 《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6-02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本草堂”)本次担保下属子公司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本草堂”)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的担保,被担保企业绵阳本草堂最近一期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4.08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4.08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的金额在一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关于同意子公司2026年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下属子公司绵阳本草堂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为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2、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小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314536182X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09-09

  营业期限:2014-09-09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三海路1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食品销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四川本草堂控股子公司,本草堂持有其55%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

  保证人: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绵阳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壹仟万元整。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四川本草堂为其控股子公司绵阳本草堂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绵阳本草堂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及四川本草堂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绵阳本草堂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9,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7,937.3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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