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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执行裁定 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案件一处于执行阶段,案件二处于判决阶段。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乔鲁予为被执行人,案件二劲嘉创投及乔鲁予为被告。

  3.涉案金额:案件一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2,823,452.19元及相关费用,案件二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0,552,348.64元及相关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无直接影响。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3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劲嘉股份”)收到劲嘉创投的书面通知,劲嘉创投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粤0304执8085号之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粤0605民初5579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一

  1.案件方

  案件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案件被执行人: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乔鲁予、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具体事由

  申请执行人向劲嘉创投提供贷款人民币5,100万元。劲嘉创投提供1,000万股劲嘉股份股票质押给申请执行人作担保;深圳永丰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乔鲁予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福田区人民法院(2025)粤0304民初246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执行裁定书裁定结果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0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002191,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股票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以清偿债务。

  (二)案件二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东部支行

  被告:佛山市南海锐旭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乔鲁予、陈零越等

  2.具体事由:原告向佛山市南海锐旭贸易有限公司发放贷款4,900万元,劲嘉创投、乔鲁予及陈零越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被告提供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等。截至2026年1月15日,佛山市南海锐旭贸易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本金47,766,744.94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

  3.判决结果:

  3.1被告佛山市南海锐旭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东部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8,373,556.43元、利息501,464.15元、罚息555,202.94元、复利15,152.99元,及自2026年1月16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日止分别以所欠本金、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4.74%再上浮50%计算的罚息、复利;

  3.2被告佛山市南海锐旭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东部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9,393,188.51元、利息801,297.00元、罚息888,273.43元、复利24,213.19元,及自2026年1月16日起至欠款实际清偿日止分别以所欠本金、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4.74%再上浮50%计算的罚息、复利;

  3.3被告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乔鲁予、陈零越对上述3.1、3.2债务在67,000,000.00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佛山市南海锐旭贸易有限公司追偿;(余下部分省略)。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累计诉讼仲裁等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事项汇总如下:

  

  注:上述部分案件的涉案金额系原告(申请人)单方主张,未经最终裁定确认。

  三、本次案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上述案件与公司无关,本次案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的部分财产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或扣押,后续若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未按照执行裁定书履行,法院将可能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本次案件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名下相关财产。

  因涉及诉讼及仲裁案件,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处置。此外,针对其他尚在审理中的案件,若相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后续作出生效判决或裁决支持债权人请求,并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则其持有的相应公司股票也可能面临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上述可能发生的司法处置所涉及的股票后续存在变动可能性,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具体时间、处置数量、交易价格等均具有不确定性。若司法处置涉及的股票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将跟进相关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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