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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为: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分红。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170,170.5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7,745,777.35元。母公司2025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867,346,242.8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15,092,020.21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原则上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因公司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研发、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量较大,所以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为:“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因公司2025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5年度公司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做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如下,不领取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构成,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了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体回避董事薪酬方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通过了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董事会成员全体回避董事薪酬方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方案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三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此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尚未签订完成,本公司亦未实际使用该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4,960.14万元,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实施完成。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8月2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8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8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000万元(包含本数)、100,000万元(包含本数)、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及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同意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前后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5年1月1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投资内容及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星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环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3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孙元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公司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地研究了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治理体系进行优化的事宜,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孙元浩先生勤勉尽责、锐意进取,公司在新产品研发、经营成果、市场地位等各方面均取得了优秀的业绩,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员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别奖励(如有)等构成,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4人回避。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因此,同意通过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德勤在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披露的审核质量及效率、专业能力以及与管理层、审核委员会的沟通等方面均表现良好,为公司本年度完成相关工作提供了积极支持。公司对德勤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因此,同意通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0012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秉承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倡议,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于2025年5月29日发布《2025“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制定出明确的工作方向。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同意公司依据2025年的主要工作成果发布《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响应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中提出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2026年,为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十八)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全员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秘书及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变更委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其联席公司秘书将履行公司的公司秘书职责,而授权代表则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主要沟通渠道。委任人选如下: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李一多、潘健希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李一多、潘健希

  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潘健希

  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前述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委任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且自公司发行的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公司聘任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的授权代表的任期自聘任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定于 2026年4月16日,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 88 号B栋11楼大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末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734,816.2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参照应收账款的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5,803,382.47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6,932,873.16元。2025年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2,736,255.63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合计49,471,071.90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约49,471,071.90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16日  11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B栋11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元浩、李一多、吕程系公司董事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B栋11楼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6年4月 13日下午 16:3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ir@transwarp.io)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4月13日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B栋11楼

  联系电话:021-61761338

  邮箱:ir@transwarp.io

  联系人:李一多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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