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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和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扩大主营业务,降低成本费用,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规范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更好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继续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同时调整与中国化学工程及其控制下的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预计202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莫鼎革先生、邓兆敬先生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出预计金额。部分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原因为市场需求变动,部分预计的交易未发生。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调整和预计

  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调整和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汇总信息如下:

  1.生产经营板块预计情况:

  

  2.金融和类金融业务板块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的原因:结合2026年生产经营板块关联交易金额实际发生情况以及可能的市场变化做出的合理调整。

  二、关联人介绍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和监督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莫鼎革,注册资本710,0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工程施工(承包)、设计等。

  中国化学工程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944.12亿元,所有者权益877.54亿元,营业总收入2,115亿元,净利润77.79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化学工程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43.71%的股份。中国化学工程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化学工程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工程施工、租赁经营、物资采购和委托管理等需求,计划向关联方购买物资商品、接受劳务、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关联方或委托关联方管理,并向关联方销售物资商品、提供劳务、从关联方承接部分专业工程分包或管理业务。分包业务基于建筑市场通用规则采取招投标方式,有关工程公司按照投标报价及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单位;物资采购、租赁业务和委托管理业务定价在市场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以上业务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及在价格方面给予关联企业优待的情况。

  财务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存款、各项贷款(自营贷款、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金融服务。存款利率以人民银行同类型存款利率为基础,参照银行市场报价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项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就类似业务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其中自营贷款利率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考虑借款人信用程度和贷款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金融服务由财务公司根据相关业务开展时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及相关成本基础上加成计算确定。

  中化学保理公司作为关联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保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其他综合金融服务(保理业务);针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供应商开展无追索保理业务而形成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应收款项(反向保理业务);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保理综合服务,通过银行机构为其融资。以上业务的综合成本参照当前市场水平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国化租赁公司作为关联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关联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符合一般商业惯例。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工程总分包、租赁、物资采购及委托管理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扩大主营业务,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公司工程承接数量。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01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土木工程建筑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 4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崔晓强,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国化学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国化学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夏宏林,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中国化学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崔晓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宏林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崔晓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夏宏林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上年费用290万元/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8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4:30-15: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wvYU8Ex99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国化学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4:30-15: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4:30-15: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独立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4:30-15: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vYU8Ex99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3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朱祝华

  电话:010-59765652

  邮箱:zhuzhuhua@cncec.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6-012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24名异动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55万股,前述股份注销将引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06,666,162股变更为6,105,560,66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106,666,162元减少为6,105,560,662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承担的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6年3月26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中国化学大厦605室

  联 系 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65697

  联系传真:010-59765588     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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