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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雪理、赵玉岭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收到股东孙雪理先生、赵玉岭先生分别发来的两份《股份减持达到刻度线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24日,孙雪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本次权益变动后,孙雪理先生的持股比例由8.57%减少至7.86%,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赵玉岭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本次权益变动后,赵玉岭先生的持股比例由7.58%减少至6.87%,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相关情况如下: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披露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6-001号)。本次权益变动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授权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6年预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不超过4000万元的授权。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期与下述关联单位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双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

  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授权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雄光、郑建军回避表决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报告期末,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为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26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在2026年度与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及其子公司、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言璟”)、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汉”)开展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一轻控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雄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9890R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12-07

  主要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造业、仓储业、物资供销业;商业;综合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一轻控股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00,090万元,负债总额为1,171,109万元,净资产为2,028,98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301,105万元,净利润126,97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一轻控股持有公司33.2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由于业务需求,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一轻控股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7,053,677.89元。前期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一轻控股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支付能力。

  (二)杭州言璟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言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11号2幢B座305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邹潮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KJH7A58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8-05

  主要股东:邹潮胜、浙江大豪明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言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116.41万元,负债总额为683.89万元,净资产1432.5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41.98万元,净利润603.5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大豪明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杭州言璟15%的股份,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由于业务需求,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言璟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6,705,237.87元。前期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杭州言璟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支付能力。

  (三)成都兴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兴汉信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梓州大道4111号8栋1单元17层1701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JNKRP3X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3-10

  主要股东:北京兴汉网际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兴汉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4.82万元,负债总额为284.40万元,净资产-39.5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0.57万元,净利润-23.7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兴汉网际持有成都兴汉35%的股份,因此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由于业务需求,2025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成都兴汉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843,862.02元。前期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成都兴汉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经营范畴。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遵循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将视业务进展签署具体执行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及服务主要为信息化建设相关产品及服务,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双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 报备文件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日(星期三)至4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ahaobj.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发布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5:00-16:00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胡雄光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晓军先生

  财务总监:周斌先生

  独立董事:毛群女士、王敦平先生、黄磊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8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日(星期三)至4月7日(星期二)16:00前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dahaobj.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晓军

  电话:010-59248942

  邮箱:zqb@dahaobj.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公告或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前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履行选聘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请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202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两年,聘期至公司2027年度股东会为止。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6-2027年度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年审费用的议案》,拟聘任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202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两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1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1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6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3,747.10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9,855.11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467.70万元

  2024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2024年报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368.66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建波

  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三十余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莉

  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

  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上市公司与北京兴华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入。2026-2027年度两年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不超过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不超过110万元,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不超过40万元,具体金额授权经理层根据服务质量、水平和及时性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已满,且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履行选聘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请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为公司2026-202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两年,聘期至公司2027年度股东会为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2026-2027年度审计机构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6-2027年度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年审费用的议案》,拟聘任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202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513,289,830.81元,2025年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1,072,513,567.08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0,116,301.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116,654,773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2,494,647.8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2024-2026年分红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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